汉高被罚款45.8万元,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发布时间:2021-09-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乐居财经讯 8月30日,企查查显示,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高”)被行政处罚,处罚事由系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1549号。汉高被没收违法所得15.28万元,罚款45.8万元,没收产品。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19日。
汉高成立于1993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3.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RAJAT AGARWAL,经营范围包含生产、研究和开发各类表面技术、化妆品等。该公司由汉高股份有限及两合公司持股88.31%,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8%,上海临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8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03%。该公司有2家对外投资企业,分别为创业投资公司和化妆品公司。
据悉,汉高共涉及司法案件29起,其中58.6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20.69%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占比24.14%。
官网显示,汉高股份主要业务分布在三大业务板块:粘合剂技术、化妆品/美容用品 、洗涤剂及家用护理。“施华蔻”是其旗下品牌。公司共有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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