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1-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株洲新闻网1月12日讯(通讯员 陈积粮)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识别虚假夸大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在选购和食用保健食品时应注意:
一、正确认知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可调节机体功能,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危害。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消费者注意要辨别广告和宣传内容,保健食品一般都是较长期食用才能达到保健功能的目的,不可期望所谓“速效”“疗效”,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二、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查看销售场所资质,是否证照齐全,特别要注意查看销售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销售备案编号)》。网上购买时,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度高的自营、专卖等店铺,并保留好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
警惕以产品推销为目的的“健康讲座”“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切勿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同时,避免一次性大量购买同一类产品,以购买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半年的食用量为宜。
三、仔细查看产品标签
选购保健食品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志和产品相关信息,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依据其标注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和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和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没有“小蓝帽”标识的食品产品宣称功效、疗效均为违法行为。
四、科学食用保健食品
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但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规定的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食用,切忌盲目食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也不能代替日常饮食,要坚持平衡膳食。营养素补充剂类的保健食品,还要注意不要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以免补充过量。
广大消费者如遇有虚假宣传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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