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银行往何处去
发布时间:2024-02-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互联网银行往何处去)
互联网银行具有数字普惠的天然基因,以智能技术构建数字普惠金融价值链,实现渠道、客户、产品、风控等业务的在线化、智能化以及生态化。一直以来,我国互联网银行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持续探索技术与业务创新,积极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动态
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智能科技重塑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格局,互联网银行的爆发式增长给传统金融带来了变革和发展活力,互联网银行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银行业务的创新性融合,逐渐成为金融领域的重要业务模式。
国外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动态
互联网银行是借助移动通信、物联网等科技手段,以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为客户提供存贷款、支付结算、货币兑换、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等在线金融服务,从而实现便捷、安全、高效、快速的全方位互联网银行服务。也可以说,互联网银行是基于大数据技术应用,脱离传统银行柜台为客户提供线上金融交易服务的新型银行(Ivo J. M.and Saskia E.,2011)。
互联网银行最早起源于美国,1995年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成立,随后英国、日本、德国等相继确立了互联网银行制度。
美国ING直营银行(ING Direct USA)作为美国最成功的互联网银行,采取高息吸收存款,低息发放贷款的商业模式,以获得规模效益,同时引入点击呼叫(Click-and-Call)服务,以提供类似线下网点的柜台服务,极大提升客户满意度;此外,ING直营银行灵活运用母公司的ING社区流量来开拓获客渠道,通过开展社区活动等营销战略实现金融产品的销售。
英国的Atom银行融合了B2B和B2C的模式,主营业务包括面向中小企业的商业贷款以及面向个人消费者的抵押贷款和储蓄账户,提供有竞争力的存款利率和低成本的抵押贷款,并打造云端运营体系,降低经营成本,对客户需求作出更快响应。
日本的互联网银行是产业资本向银行进出的体现,乐天银行以子公司下属的证券公司为基础构建差异化营业模式,通过两个公司账户之间的资金联合服务、存取款、账户管理等银行—证券联合服务,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确保银行与证券账户的连接性,为客户提供便利、高收益的服务。
德国发展最成功的Fidor银行除了提供传统零售银行服务外,积极实施线上社区的战略,若线上开户的用户的交易较活跃,可以获得一笔奖励来抵消账户费用。
国内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动态
在我国,互联网银行以纯互联网运营形式的民营银行为主,专注于服务普罗大众与中小微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手段降低小微企业群体融资门槛,探索普惠金融的可行路径(杨敏、武士杰,2020)。互联网银行一方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服务费用(Eduardo D. et al,2012),另一方面可以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满足“长尾客户”需求,已成为我国现行金融市场体系的有益补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课题组、龚智强、蒋敬强,2020)。
据原银保监会披露,截至2022年末,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3.57万亿元,其中,国有大行余额为8.6万亿元,市场份额达到36.5%。可见互联网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有益补充,专注科技驱动、数字普惠金融的战略定位,其正面外部性正逐步凸显。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银行主要有上海华瑞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和四川新网银行等。以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为发展定位,互联网银行先后推出全覆盖零售(To C)端及对公(To B)端的金融信贷产品,服务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超1亿,盈收和资金管理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与实体银行相比,互联网银行在To C端业务中更具优势,通过在线触客、大数据风险控制与人工智能,实现低成本、高效以及快捷的服务模式,形成了我国普惠金融的独特创新模式。
具体而言,互联网银行具有以下经营特点:第一,无线下网点并提供7×24小时在线金融服务,客户可以在手机应用程序(APP)、移动电脑(PC)端等设备在线办理业务,互联网银行基于科技平台进行存、贷、汇等业务的办理。第二,资产端存在差异性竞争,服务对象以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等“长尾客户”为主,贷款呈现单笔金额小、期限短、客户年轻化等特征。第三,负债端主要采取价格竞争策略,通过高利率吸引存款或者对接同业存款。第四,以科技驱动业务发展,互联网银行在科技人员占比、科技支出占营收比例等科技投入都远超传统银行,科技型企业特征更加凸显。
国际经济贸易的融合,使我国互联网银行与国际互联网银行不断协同发展,充分汲取国际互联网银行的发展经验,在结合自身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业务模式。
在业务模式方面,我国与国际互联网银行都提供全天候在线金融服务,并运用自身股东或合作伙伴的平台流量优势,形成一体化的客户经营模式,推动金融服务触达更广范围的客户群体,降低获客、获客和留客成本;在服务范围方面,都利用数字技术提供简捷的金融服务,例如账户管理、存贷款、支付等;在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方面,都采取严格的数据安全措施,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及资金安全,防止遭受网络攻击导致数据泄露;在客户服务方面,都积极探索和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四大信息技术来提升用户体验、提供个性化服务,并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
国内与国外互联网银行存在差异性:
首先,发展环境不同。小微企业、个人客户等“长尾客户”很难寻求国内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一定程度限制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因此互联网银行受政策的定向引导,能有效改善供给不足、“长尾客户”融资难的问题,而国际市场上金融供给相对充足,所以互联网银行在国际市场上发展相对自由。
其次,息差不同。国内互联网息差高于传统银行,而国际互联网息差低于传统银行,该差异主要源于竞争对手以及监管环境等因素。国际互联网银行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传统银行,所以为了尽可能吸引客户而普遍采取低息差战略;而国内互联网银行深入基层从事小微金融,面临的欺诈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远超大型商业银行,因此息差水平更高。
再次,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经营策略不同。我国互联网银行集中在小微贷款领域,在资产端方面,针对长尾零售和小微客群,提供“金额小、期限短”的纯信用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以相对较高的贷款定价作为承担信用风险的回报;在负债端,通过信贷资产流转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产生效益,并以非利息收入融通资金,促进普惠贷款的发放,拓展业务等。国外互联网银行在资产端往往聚焦于某一细分领域且处于不同行业,采取不同贷款的发放策略;在负债端则以吸收存款为重点工作,通过提高大额存款利息吸引客户储蓄。
最后,风险控制侧重点不同。我国互联网银行背靠科技企业,另类数据资源丰富,大数据风控能力强大,因此在数据、场景以及生态更具备算法模型优势,更注重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智能科技在授信决策、风险评测等方面的应用。国外互联网银行更注重传统数据,采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风险控制,降低违约率,保证利润水平。
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创新
定位普惠金融的互联网银行依托自身的先进技术和平台流量,逐渐探索出科技化的经营模式和独特优势,笔者将从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两个方面具体分析我国互联网银行在技术与业务模式上的发展与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数字普惠金融战略目标。
技术创新
互联网银行技术创新进入新阶段,充分结合云原生、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智能技术的持续赋能,保障互联网银行业务系统的安全可靠。
一是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人工智能技术即通过感知并模拟人类行为的方式,建立人类智能方式系统的过程,在互联网银行的客户服务、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应用都有深度渗透。
在客户服务方面,互联网银行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准确识别客户群体、洞察客户需求,并匹配差异化策略。通过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客服,互联网银行可以实时而准确地理解客户的各种需求,以实现远程客户服务目标并顺利办理业务工作,同时最大程度地减轻人工服务和业务办理工作的压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在运营管理方面,互联网银行可以利用光学字符识别(OCR)、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生物识别等技术来优化和重塑全流程运营模式,推动从以人力为主的经验运营向以数据和人工智能(AI)模型驱动的智能运营的转变。
在风险防控方面,智能风控模型已成为支付、信贷等业务中识别、监测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例如,AI反欺诈模型相比传统规则模型在精准率上实现了60%以上的提升。在产品创新方面,互联网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提升产品的精准度,更好地实现产品创新。
二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创新。分布式数据库以其透明、弹性、安全以及对复杂业务逻辑的广泛支持能力,不仅较好地兼容了传统金融业务应用,也更加适合数字化时代的金融创新需求。
互联网银行早在成立之初就全面构建分布式数据库体系,充分支持互联网银行业务的高速发展,满足数智化时代下互联网银行的高并发场景需求。
例如国内某互联网银行设立之初便对IT基础架构建设进行规划:转变以商业IT产品为核心的集中架构,确定建设互联网模式的分布式架构,在选择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库解决方案,选用企业级分布式数据库TDSQL来搭建高性能、低成本、高可用性和可扩展性的银行系统体系结构。目前,TDSQL承载了该银行90%以上的业务系统,作为首家采用国产分布式数据库构建银行交易系统的互联网银行,不仅支持To C端消费信贷和To B端供应链信贷产品的稳定优质运行,还推动了普惠金融的数字化发展,为亿级用户提供服务。
三是区块链技术创新。区块链的技术优势在于去中心化、可编程合约等,克服传统银行审查延迟及人为错误的缺陷,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的同时更好保护顾客隐私和资金安全。
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储存方式易引发一系列风险弊端,例如集中式数据容易被攻击、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而区块链具备分布式账本技术,先对数据进行加密,再对其分成众多个包含较少数据量的数据集,分别储存在区块链中的多个节点中,只有通过私钥才能访问完整数据,有效避免交易数据被篡改、恶意删除等情况。
此外,区块链技术能有效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可以快速排查资金来源,追踪洗钱、欺诈等非法行为,同时实现点对点的直接交易,无需经过中间人和交易方,大幅减少交易延迟和交易成本。
互联网银行采用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可以实现快捷、低成本的全球汇款,降低传统跨境汇款带来的人工中间费用和时间延迟成本,例如国内某大型互联网银行基于区块链开源技术支持,在粤澳两地上线运行了粤港澳大湾区首个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同时牵头研发了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FISCO BCOS” 有力保障“珠三角征信链”等平台运行;另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以社交网络为基础的信用评估和智能合约,增强风险管理和交易储备能力。
四是隐私计算技术创新。隐私计算保障数据在互联互通过程中的“可用不可见”,实现互联网银行业务的创新与提效。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高度重视数据的可信流通,隐私计算在确保数据安全流通的前提下,充分释放金融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据有序共享。
互联网银行借助隐私计算充分发挥其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潜力。小微金融客户群体在互联网银行服务对象中占比最高,其中小微客户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而这类客户获取金融服务时常常面临缺乏相关经营数据等信息的问题。然而,在线授信等小微金融服务对信息渠道、数据维度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较高。为了解决小微企业数字金融服务的难点,互联网银行采用多方安全计算和联邦学习等隐私计算技术,扩展信息渠道和数据维度,以提升数据安全和保护客户隐私。
隐私计算作为互联网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基础科技服务支撑,有效提升小微企业线上授信审批能力,一定程度上舒缓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落实普惠金融纾困的有效途径与渠道。
业务模式创新
互联网银行虽然与实体银行在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业务场景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但其本质仍是银行,持有监管部门发放的银行经营牌照,主营业务仍以资产、负债以及中间业务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存贷利差、中间业务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等,但相对集中在小额贷款、支付、理财等高频的业务场景。
互联网银行定位为“普惠金融”,满足中小微企业、个人客户等“长尾客户”的融资需求,逐渐依托自身经营优势,发展出具有创新性的业务模式。
一是资产业务平台化。我国互联网银行整体呈现资产业务平台化的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伙伴的流量优势,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及服务,通过数据分析和创新业务模式满足客户需求。
互联网银行在客户触达、客户信息收集及分析等方面占据先天优势。例如互联网银行将目标客户定位于互联网自有社交软件的用户群体,放大流量优势带来的获客增长潜力。一部分互联网银行凭借互联网科技平台庞大的流量优势,降低获客成本,扩展客群广度与深度,将个人消费者定位为核心客户,推出“个存小贷”的创新业务模式,为电商商户及个人提供成本低、高效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另一部分银行除了依靠股东或者合作伙伴的客户资源外,还会与头部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通过采集分析客户在第三方购物交易平台上的行为和信用数据,精准定位和分类客户,并针对性为其提供纯信用的小微贷款产品。
互联网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是贷款业务,其中联合贷款是大多数互联网银行采用的贷款模式,即互联网银行联合其他银行或头部互联网公司等机构,开展贷款业务。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银行负责客户筛选、数据搜集处理、风险控制以及清算对账等支持性工作,通过旗下的贷款产品发放小额贷款,大部分贷款由合作银行发放。因此互联网银行与合作银行的出资比例和利息分成比例存在差异,造成的杠杆会产生巨额收益。
互联网银行凭借海量的数据资源、强大的风控能力和平台流量优势,联合贷款模式得以迅速发展,目前,互联网银行的总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万亿元。联合贷款不仅能有效发挥互联网银行先进的风控管理和平台资源,还能结合大型银行的资金规模和线下网点营销优势,实现互联网银行与实体银行的优势互补,精准服务“长尾客户”,满足多个消费场景的金融信贷需求,实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利民优势。互联网银行主打实施审批授信的贷款业务的同时,充分结合消费、经营、零售等场景化资金需求,推出个人金融业务产品。
互联网银行也关注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深耕内外生态场景,围绕普惠金融、产融小微以及农村客户三个核心客户群体,依托场景化开展金融服务,以信贷产品的方式发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这意味着互联网银行作为新兴银行业态,不断创新发展提升金融产品的多元化,有助于提升资产配置效率,满足金融内生性需求,缓解金融营利性和普惠性之间的矛盾。
二是负债业务多元化。鉴于互联网银行只能在线上开展业务,因此无法开设I类存款账户,制约了互联网银行吸收储蓄的规模。
最初,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由自身吸储、同业拆借、资产证券化、联合贷款、增资扩股以及理财产品组成,其中同业拆借在互联网银行的负债业务中占比较高,为了缓解流动性风险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互联网银行积极探索多元化存款金融产品来揽储吸存。
三是中间业务高效化。传统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而互联网银行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实现中间业务高效化,为其创新发展提供动能。
互联网银行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线上支付、投资理财等业务,向客户收取费用和佣金,来扩大利润,并将重心集中在中间业务上,互联网银行还可以借助支付软件、社会媒体等平台引流客户。
随着客户数量规模的增加,客户对中间业务的多样化要求越来越高,互联网银行能凭借自身数据和技术优势,借助大数据分析对行业、客户以及产品进行细分,针对不同客户对接个性化服务及产品,避免繁缛且多链条的人工审批流程,创新中间业务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服务能力,推动中间业务的降本、提质和增效。
四是运营体系智能化。互联网银行充分借助智能科技技术优势,触达海量客户,发掘数据价值,以科技驱动业务创新发展。互联网银行在贯彻数据治理标准的基础上,全面应用数据,围绕用户构建兴趣、信息、金融服务的良性循环,实现从流量端到多种场景端的闭环,并通过建设智能营销、智能风控、智能客服等,体现互联网银行的运营体系智能化。
在智能营销上,互联网银行可以搭建智能化营销平台,精准洞察客户服务需求,通过采集内、外部用户数据,形成客户画像并做好“长尾客户”的特征识别,进而对客户群体进行分层营销和运营,有针对性地推荐合适金融产品;在智能风控上,互联网银行借助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风控模型,基于数据进行实时风控决策,实现贷前反欺诈风险控制、贷中风险检测、贷后催收等信贷周期全方面覆盖的智能风控体系;在智能客服上,互联网深度应用自然语言生成、多模态识别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推出虚拟员工、语音机器人等形式的智能客服,不仅能降低人工客服成本,在人机协同上也表现强大的实力,能实时解决客户的需求,并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沉浸式的服务。
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建议
互联网银行以独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充分释放数字红利,但在业务开展中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如产品及服务同质化、信息披露不完善、流动性风险、数字化管理与经营能力不适应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创新,影响其普惠金融的服务力度。
为此笔者提出防范和化解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基于我国互联网银行的具体创新发展模式,结合国际互联网银行在拓展获客渠道、打造云端服务体系以及提供专项信贷产品等发展经验,提出发展建议,助力我国互联网银行业务持续创新,实现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首先,需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互联网银行存在存款来源受限、筹资渠道收窄以及中间业务规模不足等问题,源于其在设立之初就由监管层明确纯线上经营、无实体网点的经营特点,因此互联网银行无法在线上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开设需要线下面签的Ⅰ类账户(即全功能账户),而Ⅱ类账户有限额转入与消费,限制了互联网银行的吸储能力,此外监管部门对“智能存款”的严格管理,也一定程度约束了互联网银行的负债管理,阻碍其业务进一步扩张。
一方面,监管部门应探索远程开设Ⅰ类账户的可能性,同时互联网银行需掌握开户认证以及生物识别技术的成熟技术,助力监管部门开启相关试点项目工作,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面临的开户及账户功能受限的问题。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规范互联网银行的同时,应出台定向政策支持数字普惠金融新业态发展,适当放宽互联网银行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发行同业存单的限制,拓宽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来源。
其次,需要注重产品及服务创新。虽然互联网银行与传统银行在监管要求下存在差异性经营,但差异性更多体现在服务的客户群体上。我国现有的互联网银行在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存在严重的同质化,服务体系较为单一,除此之外,还面临着传统商业银行加速数字化转型步伐的威胁,传统银行以“线上+线下”扩展业务范围,拓宽筹资渠道,这一定程度挤压了互联网银行发展创新的空间。
为此,互联网银行要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全面利用在数据资源上的优势,实时掌握市场上客户金融需求,在符合监管范围的前提下开拓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对已有产品和业务改造、组合,避免同质化竞争。
例如某互联网银行利用前沿技术打造数字化理财服务并依据消费场景推出创新型中间业务产品,来打造互联网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此外,互联网银行要构建有效的客户交流渠道,及时反馈客户意见,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对互联网银行的认可和信任度。
再次,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监管标准。由于互联网银行具备更强的业务创新性,现行的监管规定并未对互联网银行施加足够的约束和规范,除此之外互联网银行根据信用评级水平为客户发放贷款,可能存在贷款产品定价过高的问题。
因此,监管层要对现有规则进行整体性重构,针对互联网银行的线上运营特点建立分层、分类、分级的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互联网银行监管法规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与此同时,要规范互联网银行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强化“关键少数”治理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信息披露一致性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透明可信,实现金融市场监管目的和手段的平衡,确保互联网银行的安全性与普惠性和谐统一。
最后,需要健全风控系统体系。一方面,互联网银行的初衷在于数字普惠金融,以金融科技普惠“长尾客户”,但此类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若经济下行,小微企业整体经营环境严峻,互联网银行很可能面临风控模型失效、现金流预测不准确以及不良资产大幅增加的风险。
互联网银行要保障用户身份识别、信用评级等各类系统设施的稳定和安全性,以确保业务办理的顺利开展。针对不良贷款的潜在风险,互联网银行需及时监测和清收不良贷款,以保证其稳健经营,避免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
另一方面,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较高且敏感,一旦市场波动、信用危机或政策变化等因素出现,可能会引发消费者恐慌性提现或赎回,从而增加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流动性压力,甚至面临资金断裂的风险,例如美国硅谷银行因流动性不足而爆发挤兑,导致破产。互联网银行应重视资产额度、久期以及流动性与负债期限之间的匹配,严格控制错配程度。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银行应立足本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及生成式预训练大模型(GPT)、全真互联等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我国互联网银行应逐步加快国际化、数字化和智能化银行的建设步伐。
本文发表于《中国外汇》2023年第14期,原标题《国际视角下互联网银行的创新探索》。作者曹彤系上海华瑞银行董事长,杨望系腾讯研究院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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