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层次住房供给新模式 保障性住房体系担重任
发布时间:2024-04-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构建多层次住房供给新模式 保障性住房体系担重任)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迎来新进展。近日,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据悉,国家开发银行此次是向福州市一保障性住房项目授信2.02亿元,用于支持700套房源建设,其中,首笔贷款发放金额1000万元。
配售型保障房是新提法,源于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个被外界称作“新一轮房改”的重要文件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配售型保障房供给。这也意味着我国保障性住房新体系的成型,即由过去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变为现在的配租型保障房和配售型保障房两大类。简单来说,新体系与旧体系的差别主要体现在配售型保障房与共有产权房之间的差异,前者不能上市交易,购买者想要转卖只能由地方政府回购,这是与共有产权房最大的区别;但相应的,由于配售型保障房以政府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土地成本较低,其售价预计也会更低。
《指导意见》的另一个目标就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过去居民通过攒首付、还月供来购买商品房的单一主流模式有望逐渐转变成租购并举、保障房与商品房并行发展的多层次模式,满足居民从“有房住”到“住得大”的差异化住房需求。
从配售型保障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要求看,保障房新体系将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居者有其屋”的福利属性,其与市场化商品房的差异化定位会更加凸显。这也意味着,在居住品质方面,保障房要在户型、配套设施等方面与商品房形成梯度差异,形成保基本与谋改善的多元住房供应体系;在资金来源方面,保障房项目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这决定了其对资金的需求需要更多依赖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可以预见,未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主要通过财政补贴、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方式提供资金,商业性金融机构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其投资价值。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出了相应要求,《指导意见》为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开出“药方”:保障房建设可以不新建房源,而是充分利用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房改造等方式筹集房源。不过,保障房建设是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盘活存量房源不仅需要资金的支持,也离不开涉及房产管理、城市规划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房新体系的构建承担着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顺利转型、助力当前房地产投资企稳的“重任”,更需谋定而后动,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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