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发文!部署智慧城市,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
发布时间:2024-04-2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国家数据局发文!部署智慧城市,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
4月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城市数字经济创新活跃,数字治理高效精细,数字服务畅享便捷,数字应急韧性安全,生态环境智慧绿色;数字设施大动脉畅通优化,数据资源大循环活力释放,城市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来看《指导意见》五大重要部署:
1.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平台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2.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未来网络、卫星遥感、三维建模等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
3.加快街区、商圈等城市微单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探索利用数字技术创新消费场景,激发产城融合服务能级与数字活力。
4.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实现城市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城市智能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5.鼓励各地区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加强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
在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能分析、智能调度、智能监管、辅助决策,全面支撑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时空大数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实景三维中国等基础平台功能整合、协同发展、应用赋能,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动虚实共生、仿真推演、迭代优化的数字孪生场景落地。
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平台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未来网络、卫星遥感、三维建模等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城市“数字更新”,加快街区、商圈等城市微单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探索利用数字技术创新消费场景,激发产城融合服务能级与数字活力。加速创新资源共享助力以产促城,发展虚拟园区和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增强城市数字经济就业吸附力。
在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上,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数字技术和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融合,促进优质公共资源跨时空共享,提升服务资源覆盖面和均衡普惠度。
同时,加强数字化赋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设,推进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打造低成本、高体验、交互式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场景。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加快智慧餐饮、智能出行、数字家庭、上门经济、即时零售等新场景建设,打造城市数字消费新地标。
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
在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城市云网强基行动,加快建设新型广播电视网络,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探索发展数字低空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实现城市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并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城市智能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加快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建设,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探索央地协同推进数字化变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完善公共数据管理和授权运营法规政策,细化完善配套措施。
创新运营运维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体系,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智库和金融机构等组建城市数字化运营生态圈,打造多元参与、供需对接、价值驱动的社会长效运营机制。
对于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强化数据要素共享利用,数字服务普惠共享,数字治理高效协同。推动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开展共建数字产业园区、数字消费帮扶等活动,加强先进规划理念、建设经验、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协同建设,推动城乡数字设施共享、数据资源整合,产业生态互促、公共服务共用。
此外,为保障相关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指导意见》明确,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各地区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加强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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