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 对成效突出企业开展上市培育
发布时间:2024-05-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 对成效突出企业开展上市培育)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两方面发力,在与企业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对成效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中开展硬科技属性评价和上市培育。
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年底前,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努力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国内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6.7万件,科研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万件,合计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25.3%,超过四分之一。
《方案》明确,要分类施策,推动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针对高价值专利,匹配投资机构对接、专利质押融资和保险、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等优质资源,推动实现快速转化;对重点产业的高价值专利,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遵循市场化原则参与相关专利池建设运营。
对于应用广泛、适于多方实施的专利,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开放许可。倡导高校和科研机构采取普通许可方式、入门费加提成或者分期付款的许可费支付方式与企业达成许可协议,以及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开展专利权稳定性分析,降低企业实施风险和成本。
《方案》要求,存量专利完成转让许可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及时依法依规办理转让登记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并在综合服务平台反馈交易信息。存量专利转让许可至企业后实现产业化的,企业要及时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
同时,《方案》指出,精准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优专利增量。高校和科研机构可根据企业反馈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技术等重点需求,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改进,或与企业联合攻关,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布局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
严格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主要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规定,以及与容错机制相配套的相关制度规定。
此外,《方案》强调,加强政策激励,对成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专利奖推荐名额、知识产权专员派驻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效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并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中开展硬科技属性评价和上市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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