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利好药企“真创新”
发布时间:2024-05-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新“国九条”利好药企“真创新”)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共9个部分,简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随后,证监会就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的调整,着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
从2019年科创板开板至今,共有571家公司通过科创板规则上市。医药生物行业类公司是科创板中的主力军,达106家,占比近20%。
在新“国九条”发布的背景下,医药生物行业又将迎来怎样的洗礼?
筛选“真创新”药企上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创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科创定位,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证监会于2020年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对比2020年发布的版本,此次版本主要是对第一条中申报上市的指标要求进行了调整。如“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改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8000 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改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改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5%”;新设1项指标,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对于上述调整,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敬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科创属性指标的修改,对于有上市打算或是正在IPO进程中的生物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具有积极引导作用。生物医药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高科技行业,持续的研发投入、专利发明及营业收入的高增长率是优质企业成长发展的必然要求。
蔡敬还称,新“国九条”的出台,有利于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赴美国或香港上市。
蔡敬表示,新“国九条”中的第八条提到,拓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质效。生物医药行业是不少境外资本市场的重点支持行业,如香港联交所就有不少境内18A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近期,中国证监会还通过了四家VIE架构企业的境外上市备案,其中两家为赴美上市。
和君资本合伙人李文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提高考核标准,主要是为了筛选真正的创新药企业。“当然除了研发投入外,还可以选择一些其他的指标纳入考核,比如是否有产品被纳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上市申请(NDA/BLA)的加快审评,或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等”。
从目前科创板医药生物类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来看,截至4月23日,共有54家药企披露2023年年报。其中,君实生物、百济神州、荣昌生物、神州细胞全年研发投入超10亿元;另有迈威生物、百奥泰、诺诚健华等33家企业2023年研发投入破亿元。
数据来源:iFind 制表:唐菁阳
“豁免分红”利好创新药板块
除了科创属性指标的调整,新“国九条”中另一备受关注的莫过于分红相关的部分。新“国九条”中提到,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该规定被不少人误读为,上市公司不分红,就会被退市。
对此,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其他风险警示(ST)不是退市风险警示(*ST),满足一定条件后,公司可以申请撤销ST。规则设置的条件,充分考虑了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研发投入大,部分企业仍处行业发展早期的特点。
对于研发强度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15%以上)或研发投入大(三年累计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即使分红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也不会被实施ST。而以2020年—2022年度数据测算,沪深两市可能触及被实施ST标准的公司数量仅80多家。
对于这一“豁免条件”,李文明向记者解释,“创新药行业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豁免分红政策是必要的,有利于引导传统医药企业向创新药方面转型,利好创新药板块发展。”
蔡敬也认为,科创属性指标等的修改将促使生物医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成长和产业创新,有利于引导整个生物医药行业的科技创新,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过去几年已有不少A股医药生物类上市公司进行了大笔分红。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显示,迈瑞医疗最近三年累计分红总额已超百亿元,另有云南白药、药明康德、达安基因三家超40亿元。
数据来源:iFind 制表:唐菁阳
敲响资本市场警钟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下称《退市意见》)中明确强调,下一步,证监会将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资本市场上的众多参与方敲响警钟。
《退市意见》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具体监管覆盖财务造假、掏空资产、“借壳上市”等多个方面。
其中,财务造假一直是监管部门从严打击的违规行为。前不久,山西老字号药企广誉远因连续7年半财务造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证监部门处罚合计2110万元。广誉远时任董事长张斌不仅被监管部门罚款500万元,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前,还有康美药业、辅仁药业、千山药机等多家药企都曾因财务造假被重罚。
《退市意见》进一步调低了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将现有的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2年造假3亿元且超过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
另在股东减持方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特别针对“离婚式减持”规定,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在股票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本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蔡敬表示,《退市意见》等配套业务规则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督促上市公司提高自身投资价值。
新规之下,不少持有“小盘股”的投资者慌了阵脚,认为退市标准的调整主要针对“小盘股”,仁度生物、富士莱、景峰医药等医药生物行业类“小盘股”均在近期出现大跌。
郭瑞明对此澄清道,新规并非针对“小盘股”,退市指标调整在标准设置、过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稳妥安排,短期内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
对于近期“小盘股”的波动,蔡敬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本次退市规则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出清“空壳僵尸”公司,为股民筛选出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优质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这有利于优质“小盘股”脱颖而出,推动股市正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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