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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个人养老金基金新规,基金公司如何把握先机?

发布时间:2024-06-1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原标题:解读个人养老金基金新规,基金公司如何把握先机?)

2022年6月24日,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文件是继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之后的首份配套细则。在几个监管部门中,证监会是最积极主动的部门。从2018年,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到2021年底,养老目标基金累计规模已超过1100亿元。随着社会公众理念从“储蓄养老”向“投资养老”转化,公募行业迎来发展的大好时机。

《暂行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基金的产品费用、销售机构、销售服务、系统对接等方向做了明确的规定。个人养老金基金蓄势待发,对于公募基金公司来说,如何把握先机,提前布局,我们有以下建议供参考:

做好产品准入工作

首先是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准入。这个准入包括两层含义,首先是证监会层面上进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

在《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包含两类:(1)最近 4 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可以直接纳入。(2)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试行阶段仅纳入第一类产品,全面推开后将持续纳入第二类,这些基金的准入细则并未确定,基金公司可以持续关注,以求更多产品获得准入资格。

其次做好渠道方的产品准入。除了在证监会准入外,各家销售机构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重点的产品进行销售。根据《暂行规定》,已经可以初步框出几十家头部的销售机构,涵盖银行、券商、独立销售机构。公募行业深知在产品销售中渠道的重要性,基金公司须提前积极与符合条件的销售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产品在销售渠道的准入。

拥抱渠道,积极筹备线上运营

按照监管要求,销售机构应当在其互联网平台、移动客户端等设立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专区,在专区进行产品申赎、信息查询、投教等工作。

根据当下销售平台开放化、线上化、智能化运营的趋势,销售渠道很可能会将专区的部分养老服务开放给合作伙伴,交由基金公司进行线上运营。基金公司应该主动拥抱渠道,积极入驻,抢占业务先机。基金公司可配合渠道策略,结合自身产品情况,通过视频内容、营销活动、投教工具以及用户陪伴等各种营销手段,打造线上运营体系,更好获取养老客户。

对于个人养老金业务来讲,客户的钱是长线的钱,且每个月都会有新增资金。因此,在营销获客上值得基金公司投入更多的获客成本,在达到一定的用户体量后,规模就会自然上来。

系统对接与建设

《暂行规定》中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子公司可以办理该基金管理人募集的个人养老金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

这意味着基金公司可以在直销渠道销售个人养老金基金且享受税延优惠。因此,基金公司可以着手进行直销渠道的系统对接与建设,直销渠道及早上线个人养老基金专区。对于大中型基金公司来讲,此次直销平台必然遇到其它渠道的挑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直销应该发挥自身的产品及投研优势,在直销平台上面打造具有特色的个人养老产品的专区,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养老需求。在这方面,基金公司的直销可将投顾业务与养老基金业务综合考虑,推出整合养老基金的买方投顾服务。

打造基金行业养老基金品牌

相对银行和保险机构,基金公司的养老品牌的建设起步较晚。提起养老,大家的第一印象是“养老保险”和“储蓄养老”,这是过去40年保险公司和银行经过不断营销在用户心里建立的心智模式。

借助个人养老金基金发展势头,公募基金行业应该加大养老品牌建设,特别应该在互联网端增加对目标人群(比如90后、00后新兴互联网人群)的营销和投教,快速抢占投资者心智,以获取品牌效应带来的人心红利。

目前已经不少基金公司开始布局养老基金并建立市场影响力,但在客户中仍然没有形成类似“余额宝”一样标签化的养老基金公司或者养老基金产品。我们相信未来几年,会有打上“养老基金公司”、“养老基金产品”这样标签的公司和产品出现。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道乐研究院 发表,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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