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继续加强“组合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24-09-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生态环境部:继续加强“组合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明确了改善目标,提出了九项重点工作任务。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明确,将继续加强利用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等手段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组合拳”。
《行动计划》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26个部门联合制定。刘炳江介绍,《行动计划》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了改善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对于调整重点区域,刘炳江表示,现在发现,在长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及周边交界的地方,苏、皖、鲁、豫四省交界地区城市PM2.5浓度和原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的PM2.5浓度几乎接近,都是45微克/立方米左右,成为一个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每次污染过程发生的时候,这个地方是起点,污染一发生,北上京唐、南下苏杭。根据这个特点以及多年的监测观测、气象参数和科学研究成果,把这个地区纳入进来。纳入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城市,国家支持的力度要大一些,任务压得也要重一些。这样就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连为一体,能够系统、整体地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行动计划》提出了九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六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七是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九是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刘炳江表示,这十年大气污染治理,利用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等手段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这是个“组合拳”,打得非常成功、有效。过去十年来,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连年增长,累计下达了2000多亿元,尤其是有力撬动了农村清洁取暖这块最难啃的骨头。同时,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推广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此外,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国家每年两百多亿元的环境保护税收,80%多来自大气领域。发挥价格政策。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的实施,推动我们国家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清洁燃煤发电基地,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和天然气水平一样高。
刘炳江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公转铁”以后,铁路运输价格也要有所优惠。税收方面,将继续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发挥税收激励约束作用,多排多缴,少排少缴,调动企业VOCs治理积极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方面,将继续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研究修订相关法律,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这个‘组合拳’前十年应用得非常成功,后面还会继续发挥它的效力,把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好。”刘炳江说。
校对: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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