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19-03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82321,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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