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鸣锣开市
发布时间:2019-07-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科创板鸣锣开市
——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
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仪式现场。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7月22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锣响,科创板正式开市交易。这标志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任务正式落地,也翻开中国资本市场新的一页。截至当天收盘,首批25家公司股价全部大幅收涨,全天涨幅均超过80%,16家公司股票股价涨幅超过100%。科创板的“开门红”也预示着即将释放巨大的创新活力。
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2019年1月,证监会公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从设立科创板入手,稳步试点注册制,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发行注册制。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与现有主板施行的核准制有较大区别,注册制的基本特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这次改革不仅是新设一个板块,更重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表示,设立科创板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科创板实行注册制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突破,对于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制度创新先行先试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增量改革,关键在于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了解,科创板建立了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一是在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涨跌幅限制设定为20%;二是提高每笔最低交易股票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三是根据科创板股票特点,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筛选标准;四是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五是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
“科创板特有的交易机制在切实保障市场流动性,有效提高定价效率,促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作用的同时,着力做好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设置,防止非理性的炒作,促进市场平稳运作。”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由于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仍不成熟,中小散户的占比较大,市场监控监测手段仍不够充足,科创板从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暂未引入T+0的交易制度。
与主板、创业板相比,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聚焦于创新企业。据悉,首批上市的25家企业都是我国各个领域有一定创新能力、有自己的专长的企业,其科技研发投入占比和科技研发人员的数量占比较高。由于其研发周期较长,因此这些企业通常最初盈利较小,但是业绩增长速度较快。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创企业因其科技含量、企业发展模式都与传统企业有所不同,因而投资者在对科创企业进行投资价值判断的时候也应脱离此前单一的“唯市盈率论”,根据企业的不同模式寻找到最适合的价值判断指标,进行多维度审视,理性投资、进阶投资。
理性参与科创板投资交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科创板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制度的运行也需要时间的检验,特别是坚持市场化的条件下,市场主体博弈达到均衡往往需要一个过程。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上市仪式致辞时表示,希望上交所把握好科创板的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度,着力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希望科创板公司以上市交易为契机,完善公司治理,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以扎实的业绩和成长回报股东、回馈社会。也希望广大投资者熟悉掌握科创板各项制度规则,强化风险意识,正确认识,理性参与科创板的投资交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相关司法保障措施,为科创板落地实施保驾护航。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在上市仪式上表示,上市后,科创板公司要更加专注主业、专注创新,不断增强核心技术竞争力;要守住“不说假话、不做假账”的底线,不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红线。
秉承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科创板将架起科技与资本连接的桥梁,促进资本市场更加有活力、有韧性。(记者 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