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非法捕鸟获刑并被责令通过媒体道歉
发布时间:2019-08-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三人非法捕鸟获刑 并被责令通过媒体道歉
1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由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区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被告人陈某、任某、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被责令连带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9600元,在成都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陈某、任某、张某某于2018年3月27日携带电子诱捕器、捕鸟网、鸟笼等工具,在成都高新区三岔镇捕捉野生鸟。三人在猎捕过程中被当场挡获,查获未能放飞的红嘴相思鸟、白腰文鸟共计244只,且三人的猎捕行为造成9只红嘴相思鸟和2只白腰文鸟当场死亡。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狩猎罪,还造成野生鸟类死亡,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平衡。为维护公共利益,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陈某等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此后,三名被告人在媒体上刊发道歉信向公众致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形。(记者任鸿)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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