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变“色”遭下架 业内:只是一场感冒而已
发布时间:2019-08-0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小红书变“色”
本报记者 李甜 吴可仲 北京报道
8月1日凌晨,在万家静寂之时,小红书却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一则声明,对备受外界关注的下架事件作出回应。在该声明中,小红书方面表示:“已对站内内容启动全面排查、整改,深入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促进互联网环境的优化与提升。”
下架之后,外界对其下架原因的猜测众多。有称其“涉黄”者,也有媒体猜测是因为7月29日《南方都市报》调查出平台遭微商进驻,“种草”文为售卖违规整形药物引流。小红书方面曾回应媒体称“均为不实信息”。
小红书的合作方——某MCN机构创始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我不认为是涉黄。我认为是与三无产品、虚假宣传、微商以及部分炫富拜金的价值观有关系。”他表示,小红书或许不久就能恢复上架。“清理完成违规内容就可以了。”
小红书似乎正在经历一场信任危机。记者注意到,小红书因广告使用语及产品宣传用语违规等原因曾多次遭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今年7月初,小红书因“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误导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报告点名。
上述机构创始人乐观认为,本次下架事件对于小红书只是“感冒一场,不会伤筋动骨”。对于下架造成的影响与恢复上架时间,小红书方面未作回应。
曾被用作诈骗工具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小红书疑因内容违规而导致下架之前,在与小红书平台相关的数起法律案件中,曾有案件涉及诈骗,作案手法是利用小红书平台发布奢侈品信息,将买方转移至微信进行交流并收款,随后邮寄假货。
2018年9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诈骗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日,被告人张某将正品LV包的图片放置在其小红书APP上,吸引了被害人何某添加其用户名为akioo的微信。张某谎称自己是正品代购商,骗得何某人民币5600元。此后,张某在淘宝网上以人民币58元的价格购买假货,让淘宝卖家“八公主早安”直接发货给何某。何某收到后发现是假货,联系张某,张某将何某微信拉黑。
在2017年12月23日,张某以相同手法作案。当天,张某将正品LV包的图片放置在其小红书APP上,吸引了彭某添加其用户名为CynXiY及AmandaQueen11的微信。张某谎称自己是正品代购商,骗得彭某人民币5800元。此后,张某在淘宝网上以人民币168元的价格购买假货,让淘宝卖家“美辰一刻值千金”直接发货给彭某。彭某收到后发现是假货,拒绝签收,联系张某,张某将彭某微信拉黑。
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小红书还曾牵扯进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中,小红书是被告方。原告在2015年6月6日、28日,分别通过小红书平台购买了1瓶名为“NHK黑糖青梅精95g”的预包装食品、3包名为“Fracora高丽人参浓缩颗粒5000120粒”的预包装食品。但是在购买之后,发现该预包装食品商品没有任何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作为被告的小红书方面称,被告从事的是跨境电商,与传统进出口贸易不同,本质上,跨境电商是接受消费者的委托采购海外商品,不能苛求跨境电商按照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销售者一样承担义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沪食药监投举答字【2015】第15703、15708号举报答复书,确认原告购买的上述商品的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标签,被告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上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法院认为,原告系通过被告自有网上购物平台——小红书购买涉案食品,双方已经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被告称其为跨境电商平台,是接受消费者的委托采购海外商品,但其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食品通关时是以消费者本人名义报关、纳税,以证明其提出的被告接受消费者委托采购海外商品的抗辩,而原告所提交的订单、邮递单、投诉举报答复书等证据均显示涉案食品由被告在国内邮寄、被告系涉案食品的销售者。
该法院一审判决小红书主体公司向该消费者退还699元货款,并进行10倍共计6990元罚款。
内容审核须加强
小红书平台成立于2013年,定位于UGC社区,用户自主分享有利于提高生活品质的好物。在该领域,小红书是国内发展得较为成功的社区。而随着平台发展壮大,平台内容也因“鱼龙混杂”频受争议。
小红书正在加速发展,尽管尚未上市,但已经受到了资本市场认可。2018年,小红书完成D轮3亿美元融资,一度传出其估值30亿美元。
倘若以映客2500万人次平均月活、估值约88亿元人民币来计算,小红书月活若达到8500万人次,估值或至少超过40亿美元。另有消息称,小红书正在寻求新一轮融资,公司估值冲刺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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