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自带食品并翻包检查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8-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去上海迪士尼乐园,遭遇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工作人员要求他要么花80元钱将零食存起来,要么在门口吃掉,或自行处理。小王认为自己遭遇侵权,于是将上海迪士尼乐园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上海迪士尼乐园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对于上海迪士尼乐园"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的说法该如何评判?
霸王条款作祟
天津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娴表示:“新闻中提到关于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物问题,我认为涉案格式条款是‘霸王条款’。我们通常理解,‘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以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形式,用以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商家之所以可以制定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是由于供求关系不平衡,毕竟在内地只有上海一家迪士尼乐园,其基本处于一种垄断的经营状态。在此,建议消费者在遭遇霸王条款时选择投诉或像小王一样去法院起诉。”
拿其他乐园说事有用吗?
上海迪士尼乐园在回复央视财经频道记者的邮件中称,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
针对该回复,张毅娴律师表示,迪士尼主题乐园开设在中国领土上,在中国营业,面对的绝大多数消费者也是中国人,根据中国的属地管辖权,迪士尼公司应受中国法律的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上海迪士尼乐园严禁携带食品入园的规定,显然属于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使用的格式条款。所以不论迪士尼公司在亚洲其他目的地是否有类似的条款,均不能以“在亚洲都这样操作”为由,对抗中国的法律。只要上海迪士尼乐园是设立在中国领土上、其经营公司注册为中国法人、在中国领土上经营,就应遵守中国法律。在中国领土上违反中国法律,就应当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张毅娴律师表示,关于中国其他主题乐园也有相应条款的说法,并不是说“法不责众”。其他主题公园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都不影响上海迪士尼乐园尊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影响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及工商部门对此作出相关行政处罚。
让游客在园外享用自带食品不合理
对于园方的“游客自己携带的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说法,律师表示,对于这样的一种说法,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显然是不愿接受的。迪士尼主题乐园面积是比较大的,需要游览时间很长,一般在晚上还都会有烟花表演,中途游客需要补充一定的体能,而且游客不可能在游玩3至4个小时之后就离开园区,然后到园外休息区,补充能量。更何况去这样的主题乐园游玩的人中小朋友居多,他们更不可能十几个小时不补充体能。门票也是一次进出,如果中途离开,就不能返回了!这就逼迫游客不得已购买其高额的食品。所以,园方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购买高额食品就成为了一种迫不得已。但是作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迪士尼侵犯游客哪些权利?
对于小王所持的“园方侵犯其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的说法,张毅娴律师表示,目前上海迪士尼乐园至少侵害了该消费者的这三项权利。消费者不可以自带食品,必须购买乐园内的食品,这侵犯的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商家与消费者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商家无权在法律以外强加给消费者像本案中强加给小王的这种义务,所以消费者带不带食品,买与不卖园内食品是消费者的自由,是保持商家与消费者公平地位的前提,因此上海迪士尼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公平交易权。
关于隐私权,律师表示,工作人员公然搜查消费者的背包,这就是侵犯隐私的表现。“迪士尼作为一个商家、一个普通的民事主体,竟然堂而皇之地搜查消费者的随身物品。而其人员翻包搜查的目的就是为了禁止消费者自带食物,然后去消费其价格翻了数倍的商品,这是为了财产利益而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迪士尼违反《价格法》
律师强调,迪士尼公司之所以不惜采用搜身、搜包这样极端的方式避免消费者自带食物,就是因为园内的食物比较贵。根据《价格法》规定,商家存在自主定价的权利,但是也应当遵循《价格法》第七条的规定,即“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迪士尼公司在相对封闭的园区禁止游客自带食品,而园区较大,游玩时间长,这本身就处于一种类似垄断经营的状态。其将价格定的比较高,这本身就是违法《价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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