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食客持刀捅老板夫妇案开庭:因炒饭炒糊而起冲突
发布时间:2019-09-0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9月3日上午,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惠州中院院长陈斯担任合议庭审判长,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宇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李某,1999年出生,小学文化,系广东省湛江市人。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4日0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博罗县一小笼包店内吃宵夜时,因向被害人王某反映所点炒饭炒糊未得理会,而心生怨气。李某见到该店厨房台面有一把水果刀后,便欲伺机报复王某,遂以打包宵夜为由,多次让王某进入厨房。后趁王某不备,持刀捅刺、砍击王某,直至王某倒地不起。此时,在店内阁楼休息的被害人张某赶到厨房,将李某打倒在地,便上前查看其妻子王某伤情。李某趁张某不备,持刀捅刺、砍击张某,直至张某倒地不起。随后,李某拉下店面卷闸,在店内寻找热水清理伤口。经法医鉴定:张某符合生前被他人使用锐器(类尖刀等)刺击致左颈内静脉破裂,大失血而死亡;王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李某的损伤程度目前已构成轻微伤。
2019年1月4日0时30分许,民警在接群众报案后,在上述小笼包店内将被告人李某当场抓获,并在现场缴获菜刀、水果刀等作案工具。
在刑事案件庭审阶段,公诉人杨宇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提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陈斯全程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整个庭审共持续了2个多小时。
法庭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了解,该案庭审通过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院庭领导主动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院庭领导带头办案,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惠州中院院庭领导均按照规定的办案基数完成办案任务。
在完成办案数量的同时,惠州中院也明确提出,院庭领导要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承办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办骨头案。今年初,惠州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领导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通知》,要求院庭领导参审参议的案件,应当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主,原则上不承办简易简单案件,同时明确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识别和分案规则。
院庭领导主动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仅落实了院庭领导率先垂范的司法改革精神,起到了凝聚整体办案合力的作用,对提升法官庭审水平、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整体案件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据统计,今年来惠州中院院庭领导审结案件3012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41.22%,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207件。
(杨柳青 卢思莹 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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