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 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被罚20万
发布时间:2022-08-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售卖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被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200000元。
2022年5月18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市南区徐州路54号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经营场所内面向老年人开展保健品讲课活动。在现场查获正在播放其所售保健品PPT文件的手提电脑一台,并发现当事人在讲课宣传其所售保健品颐奥牌辅酶Q10口服液具有疾病防治功能,涉嫌虚假宣传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第三条第(二)项第1目的裁量标准。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8日依法对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青南市监反处字〔2022〕137号处罚书,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54号,法定代表人为付昕昕。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具有5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