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当保健品卖 李沧区裴医堂中医门诊部虚假宣传被罚5万元
发布时间:2022-09-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李沧区裴医堂中医门诊部虚假宣传,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50000元。
近日经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李沧区裴医堂中医门诊部销售的产品都是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裴医堂中医门诊部在销售的牦牛奶粉,其生产企业是甘肃华羚乳品股份有限公司,但不能提供该公司排名第一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所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并不是百年企业,而裴医堂中医门诊部于2022年5月18日在其经营场所内召开宣传会且工作人员在与消费者面对面通过口头方式介绍销售的普通食品时,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介绍“牦牛奶是华羚乳业的,是……排第一的”,“所有的产品基本都是大公司的,百年企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30日对李沧区裴医堂中医门诊部下达了青李沧市监反执四处罚〔2022〕1298号处罚书,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爱企查显示,李沧区裴医堂中医门诊部成立于2017年08月0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青山路628-4号网点,法定代表人为崔永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半岛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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