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养老骗局诈骗老人,查了!温州这8起典型案例曝光→
发布时间:2022-09-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今天(8月29日)下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我市自5月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800户次,立案64起,移送公安案件线索9件,会上曝光8起典型案例。
自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市市场监管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和案件动态清零工作机制”、专班工作机制等工作制度,召开两次全市系统专项工作推进会,分析短板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此外,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引导老年消费者提升辨诈、识诈、防诈意识和水平。已开展宣传活动133场,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海报9200条,在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上发布防诈宣传作品63个,发放宣传手册 26600份。并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向全社会征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在及时排查12345平台移交线索的基础上,加强筛查甄别,结合现场走访,全面排查,多途径排摸行业问题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为开展精准规范整治提供基础保障。现全市已摸排核查线索179个。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传销案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辖区内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中销售天盈养肽等肽类产品,针对老年群体宣传声称吃了该肽类产品血糖降了,身体变好,可以停止药物治疗等。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肽类产品属于普通食品,并无治疗功能,该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另外,当事人组织设立具有多层级关系的营销组织谋取非法利益,涉嫌传销,涉案金额达4824.9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26人予以立案调查,并通过司法途径冻结566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案例二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瓯海区某副食品店出售非法添加药品的老年保健食品案
日前,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温州市瓯海区某副食品店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店发现老年保健品冬虫夏草9盒、红钻伟哥1盒。经进一步追查在当事人的住所查获上述老年保健品冬虫夏草216盒。经检验,上述保健品冬虫夏草中检出西地那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三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乳胶产品广告案
5月24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温州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天猫店铺上宣称其销售的天然乳胶枕“100%除螨”,宣称销售的某款乳胶床垫“智能恒温、促进内循环导热保温,能缓解肩颈疼痛、腰背不适、肌肉紧张等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商品广告宣传功效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0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乐清市某公司直播发布虚假广告案
7月15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乐清市某铁皮石斛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6月8日进行的抖音直播活动中对其销售的“铁皮石斛花”商品进行广告营销,期间使用了“如果你经常口干口苦口臭…可以喝我们这个铁皮石斛花茶,经常情绪低落、提不起劲…推荐大家喝这个铁皮石斛花茶…胸口有口气经常吐不出来的,都可以喝这个石斛花茶…看到一点点光或者见到一点点风,眼睛就爱流眼泪的,把我们家这个花茶喝起来…它对那个消化是特别好而且是特别养胃的”等表述,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广告宣传表述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苍南县某乳制品商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案
7月11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苍南县某乳制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店铺销售的一款“养哈降三高复合多能营养牛奶粉”产品,产品名称内含有“降三高”字样,宣称具有“降三高”功效。经查,“养哈降三高复合多能营养牛奶粉”是普通食品,宣称的“降三高”属于特定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不能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永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嘉县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永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永嘉县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经营药品等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酒店里召开面向老年群体的“健康事业说明会”,在会议上宣讲“聚能舱是细胞激活的,聚能仪也是细胞激活的,癌症就是把它好的细胞激活起来,把坏的细胞处理掉……我通过这个仪器调理三个月以后,经过复检,医院里复查,癌细胞没有了。通过我们仪器的预估仪检查,各个系统正常了……”等内容,宣传其经营的普通电器有疾病治疗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七 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泰顺县某养生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7月13日,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泰顺县某养生馆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店内挂有内容为“不打针不吃药纯物理疗法 善瑞整嵴床 抖足床 专业调理腰椎盘突出 颈椎痛 腰腿疼痛 四肢麻木等症状”的横幅,另有传宣传单500张,内容为“本店购买了十六种高科技的功能仪器......专业调理颈椎病、腰椎盘突出、腰酸腰痛、手麻脚痛、全身酸麻肿痛胀、落枕、全身排湿气、痛风、肩周炎、胃痛胃炎、肾结石、快速打通经络”。当事人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泰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八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瑞安市某参茸店涉嫌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案
8月4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瑞安市某参茸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店内待售的灵芝孢子粉(礼盒装和瓶装),其中瓶子上均标注“灵芝孢子粉”、“养生”、“绿色健康.滋补养生”字样,礼品盒上标注灵芝破壁孢子粉,且礼盒里放有灵芝孢子粉简介、成份及功效、食用方法等,成份及功效栏标注“灵芝孢子粉可提高免疫力,具抗癌作用。可治疗心血管、消化系统疾病,具有降血脂、降血压、抗疲劳、抗衰老作用等”。上述灵芝孢子粉属于保健食品,标注了功能功效,但未经注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瑞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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