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保障国庆70周年焰火表演烟花产品质量
发布时间:2019-10-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让最美的焰火点亮国庆夜空
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保障国庆70周年焰火表演烟花产品质量
10月1日晚,首都北京天安门前的夜空流光溢彩、绚丽夺目。“人民万岁”“70”字样的焰火图片和视频,更是第一时间在网络和朋友圈里热传,成为国庆群众联欢活动的一大亮点。本次焰火表演既有大场面、大效果的视觉渲染,又有局部及特定情境的情感表达,让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一次次发出由衷的赞叹。很多人并不知道,在绚丽绽放的焰火背后,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烟花产品质量保障工作。
据悉,为保障国庆焰火表演活动圆满成功,国庆70周年活动安全保卫组办公室成立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牵头的焰火燃放监督小组,成员包括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和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北京、湖南、江西、河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烟花产品质量保障工作,确保烟花产品质量可靠;按照焰火燃放监督小组的安排,共同加强焰火燃放全流程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本次焰火表演活动,该司与焰火燃放监督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对焰火表演所涉烟花产品的生产、运输、存放、燃放全环节进行监管。该司制定了《国庆70周年焰火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集中部署质量监督抽查的系统举措,并到河北等地进行实地督查,组织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和质检机构召开质量保障座谈会,找准质量安全的着力点,层层落实质量管控责任。
为了保证每一发焰火从生产到燃放的万无一失,该司在企业自检、省级监督抽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焰火产品40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3454发,抽查礼花弹发射炮筒17批次11438个,全部合格。对于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封存销毁,防止流入使用;对于标签标识错误,督促企业整改到位。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该司还及时将检验结果通报国庆70周年活动安全保卫组办公室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同时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为了让国庆70周年焰火表演晚万无一失,湖南、江西、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国庆烟花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省、市、县局及技术机构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质量抽查,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联合驻厂监管工作,驻厂监管工作人数共计1140人次、赴企业开展技术指导260人次、下达监管指令书38份、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45个;督促和监督企业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的全过程把关;对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三省市场监管局共抽查烟火药103种103批次,烟花产品566批次208700发(枚),礼花炮发射炮筒16批次8149个,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销毁,督促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并整改。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质检机构对烟花成品及运输包装实施了验收检验,并组织做好烟花运输及燃放保障等相关工作。
从APEC焰火表演到G20峰会文艺演出、青岛上合峰会焰火晚会,再到这次国庆群众联欢活动的焰火表演,每一次大型焰火表演的成功,背后都有市场监管系统的保障。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国庆70周年活动安全保卫组办公室焰火燃放监督小组对本次国庆焰火表演烟花产品质量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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