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行业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探索符合中国市场特质的ESG投资
发布时间:2019-10-1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编者按】近年来,基于环境、社会与治理的 ESG 责任投资理念在国内资本市场取得明显进展,对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产生积极影响。一些领先的上市公司已开始进行 ESG 自愿性披露。去年9月末,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了重要修订,突出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导作用,确立ESG信息披露基本框架,将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改善。
《董事会》9月刊杂志刊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署名文章《探索符合中国市场特质的ESG投资之路》,重点探讨ESG在中国加快理念落地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加快发展的政策取向与路径方法、包括第三方评价服务在内的 ESG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
探索符合中国市场特质的ESG投资之路——基金行业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如何理解ESG
ESG是一种关于如何发展的价值观
ESG投资在传统财务指标基础上,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要素融入投资决策流程,它将目标公司置于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社会网络中,将公司的个体活动映射到整个社会网络,将个体发展对环境社会外部影响内部化,将公共利益引入公司价值体系,更加注重单一个体发展过程中的价值观和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体与社会价值的共同提升,是促进个体经济活动与环境社会建设相辅相成、动态平衡持续发展的过程,反映了追求长期价值增长、个体与社会共同提升、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
ESG投资与时代发展密不可分。早期ESG投资源于投资者的伦理道德文化信仰,部分投资者将赌博、军火、烟酒等列入投资负面清单;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反对种族歧视与性别歧视、保护人权政策兴起,资产管理业开始倡导投资中的劳工权益、种族及性别平等责任;20世纪80年代后,人口剧增、工业化加速带来严重的环境恶化、气候变暖、资源短缺问题,全球可持续发展成为普遍关注的共同议题。ESG投资开始响应更多环境社会焦点问题,发展出诸多投资策略与方法,对资产管理业的影响日益显著,直至引领全球资产管理业价值观方向。
ESG投资契合我国永续发展理念
我国永续发展文化源远流长。早在古代农耕文明中便有了朴素的可持续思想和生产生活实践,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和谐,要有长远眼光,为子孙后代着想。春秋战国时期提出“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宋代司马光提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永续发展的理念传承至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命运共同体诉求出发,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永续发展增添了时代内涵。ESG作为投资领域的先进理念,契合人类永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并且从实际操作角度提供了完整统一的框架,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和定量可比等特征,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资产管理行业落地的重要抓手和载体。
天时地利人和,ESG投资在中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基础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高速发展,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领域的责任投资受到特别重视,中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体系的经济体。在绿色发展理念框架下,ESG投资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工具,也建立了中国绿色金融理念与国际责任投资接轨的共同话语体系。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A股被纳入MSCI、富时罗素相关指数,ESG投资将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
以小见大——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意识的提高,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社会责任走进每个居民的生活中。2019年7月1日,上海市正式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环保行动走入寻常百姓家,实际上,这也是公民践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开端。在资本市场和投资领域,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影响其股价波动的重要因素,公众投资者“用脚投票”来反对违反社会公德、污染环境、内部治理失衡的上市公司,重大环境问题、安全问题和财务造假的公司通常会被投资者摒弃,甚至被强制退市。
另一方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ESG能够产生现实的经济效益,市场内在需求巨大。ESG策略是规避风险、获取长期超额收益的有效工具,而不单单是一项责任与义务。国际经验表明,ESG投资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和稳定的长期回报,尤其是在新兴市场,赢得超额收益的机会更为明显。前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牵头对中国A股市场实行ESG投资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不管是将环境、治理、社会三个单项因素纳入投资决策,还是建立ESG投资组合,长期来看,均能获取显著的超额收益。
小荷才露尖尖角——ESG投资在国内的发展
ESG作为独立的政策实践话语体系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但实质上我国改善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的努力未曾停止。
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深证100指数的成分股公司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鼓励其他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规定社会责任报告必须披露“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鼓励上市公司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试图将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进行量化,便于比较和投资。
2012年,香港联合交易所出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于2015年底将每个层面的一般披露责任由“建议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近期,香港联交所正在修订ESG指引,拟新增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
2016年,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通过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支持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提供了首个基本政策框架。
2017年,中国证监会同环保部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2018年,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同时,设单章明确“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要求,确立ESG基本框架。
2018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和《中国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引导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投资、践行ESG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