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合法化?人大法工委:时机不成熟,将冲击婚姻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9-10-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未婚同居合法化?人大法工委:时机不成熟,将冲击婚姻登记制
时间:2019年10月19日 08:37:50 中财网
未婚同居合法化?人大法工委:时机不成熟,将冲击婚姻登记制
据中国妇女报10月18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当天举行第二次记者会据记者有关“未婚同居”的问题时,发言人臧铁伟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法律上明确规定同居这个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现在社会上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有青年人同居,也有老年人同居,也引发了一些纠纷,有观点认为法律应当作出规定来调整非婚同居的问题,我想请问民法典中有没有考虑对非婚同居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
臧铁伟表示:未婚同居这个话题关注的人可能比较多,也确实像你所说,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在我国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多。早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的时候立法机关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当时法律中针对其中事实婚姻的问题作了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补办登记”,就是说对于未婚同居中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来解决,不能简单地一律宣布为无效婚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应的司法解释。
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同居,现行法律暂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仍旧维持了这一做法。主要有如下考虑:一是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未婚同居在一些地方为一部分人所接受,但是在整个社会上还远未形成共识。如果法律上对同居制度予以认可的话,将会对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形成较大的冲击。二是因为同居的情况和原因都比较复杂,法律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如果这样规定也不一定有利于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三是考虑未婚同居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对大多数的问题现在有不同意见,还没有达成共识。所以从目前情况看,法律上明确规定同居这个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
□ .王.春.霞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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