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儿童意外险保障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0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遇害女童仍未火化真相是什么?
10月20日,大连10岁女孩小琪放学回家的路上被蔡某某骗至家中杀害并抛尸,而蔡某某因未满14岁被收容教养三年。
小琪遇害后不断有市民自发前往她的遇害地悼念,百余束鲜花摆放在小琪的遗照下面,而挂着小琪遗照的住宅并不是她的家,而是凶手蔡某某的家。
10月20日下午,小琪从美术班放学回家的路上,被蔡郁超骗至家中杀害,直至抛尸在家对面仅一路之隔的小树林中,整个过程34分钟。如今已过去半个月时间,遇害女童小琪仍未火化,在小琪的遇害地,仍不断有市民前往悼念。
按照警方的调查并告知家属的小琪的死亡前后的时间为:10月20日15时22分,小琪从美术班放学后回家时途经蔡郁超家的,被蔡郁超骗入家中;15时28分,小琪被蔡郁超用折叠刀杀害后死亡;15时56分,蔡郁超将小琪的尸体从家中抛到仅一路之隔的小树林中。整个杀害过程,蔡郁超仅用了34分钟。
行凶过程中,蔡郁超的手也被折叠水果刀划伤。法医在小琪的尸体中提取的血迹检测结果显示,小琪身上只有自己和蔡郁超的血迹,并未发现有第三人的血迹。而蔡郁超家中的沙发腿、栏杆和客厅、厕所的两个垃圾桶中,都能够发现血迹。
儿童意外险保障范围包括哪些?儿童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以及意外医疗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的描述如下: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保险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意外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
三、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儿童意外险理赔标准是什么?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赔偿金: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的意外身故最高保额为10万元,若孩子不幸身亡,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赔偿。至于伤残部分,可以根据十级赔偿标准表,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如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为10级,一侧眼睑外翻为9级,它们的赔偿额度就不一样。
2、意外医疗:这部分属于损失补偿金额,无论买多少份,只能获得一次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若孩子摔伤后,医疗费用为2000元,那么最多可获赔2000元。一般来说,这部分不能足额赔付,都有一定的自付比例。
综上所述,针对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险,保费通常都不贵,每年只需几十元,家长都可以选择投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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