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投监服刑,申请将被扣财物解封
发布时间:2019-11-0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11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日前,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向河北武安市公安局递交《解除扣押冻结申请书》,申请对此前被武安市公安局扣押的相关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李利娟(注:现用名李艳霞)申请返还扣押财产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此前,武安警方披露的细节里,李利娟名下有各类账户45个,存有人民币两千多万元,美元25500元。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对于李利娟非法获取的财产,武安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利娟等敲诈勒索违法所得人民币75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李利娟诈骗所得56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利娟在上述《申请书》中称,2018年5月份开始,武安市公安局因侦查案件为由,将李利娟部分财物扣押,但是扣押物与申请人案件无关系,也未随案移送,现在案件审理结束,邯郸市中院作出了生效判决,“根据法律规定,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相关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李利娟要求解封的财物,包括2000余万元银行存款。李利娟在《申请书》中提出,所有财产由其子打理和接收。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相关案件资料显示,此前,李利娟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包括银行卡、现金、存折、购物卡、金银首饰、手表、手机、烟、酒、茶叶、保健品等。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武安市公安局相关办公电话,试图详细了解李利娟申请被扣财物解封一事,未获回应。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9月30日,李利娟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2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邯郸市中院《刑事裁定书》内容称,李利娟“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首要分子”。
李利娟部分被扣财物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019年11月1日,李利娟被送往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执行刑期。
(原题为《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申请将被扣财物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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