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索要嫖娼罚款 男子获刑1年2个月
发布时间:2019-11-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晴悦)驾车逼停从足浴店出来的男子,以嫖娼罚款为由要求对方给钱。2月19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在龙首印象城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获刑1年2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伙同姜某红(在逃)、梁某(已判刑)预谋冒充警察敲诈勒索钱财。2016年4月30日上午9时许,3人窜至纬二十九街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孙某某从一家足浴店出来后驾车离开,遂由姜某驾驶车辆尾随其后,至凤城四路与贞观路十字东南角时,姜某驾车将孙某某车辆逼停,姜某红、梁某自称是警察,以要求配合调查为由将孙某某带至车上,后在车内,以嫖娼罚款为由要求其缴纳1至3万元罚款,否则将通知其家属及所在单位。
期间,姜某等人用事先准备的手铐铐住孙某某双手,扣留其两部手机(价值3230元)。因被害人身上现金不足,他们将其带至环城西路某银行网点取款。孙某某下车后察觉到被骗,遂报警,姜某与同伙驾车逃离。后经公安上网追逃,2018年4月13日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姜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最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冒充警察索要嫖娼罚款 男子获刑1年2个月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