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遭骗贷 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3)
发布时间:2019-11-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长波物流累计骗贷5.8亿 吉林银行贷款本息至少损失6.54亿
长波物流贷款始发于2011年3月,金额为1亿元,2012年5月贷款增加至6亿元后逐年续作,2014年10月,贷款金额压缩至5.8亿元,逐年续作。2016年10月开始陆续发生欠息、逾期。2015年12月24日在吉林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进行贷款,至2018年3月1日分四次累计贷款金额5.8亿元(第一次8000万元,第二次1亿元,第三次1亿元,第四次3亿元),借款时间均为1年,截止2018年2月21日,拖欠本金5.80亿元,利息5745.23万元。
吉林银行沙河口支行工作人员孟某2018年12月19日的证言称,银行贷款5.8亿元贷前调查报告中关于长波物流财务分析数据是从审计报告中得来的,慎明事务所出具的四份审计报告,让银行了解以及审核企业财务资产状况、盈利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的作用。
长波物流财会人员杜某的证言称,长波物流在各银行贷款时审计报告都是慎明事务所出具的。为满足贷款条件,杜某把财务报表调整好后交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杜某调整好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长波物流最初在银行贷款的时候,慎明事务所到长波物流进行过审计,就去过几次公司,以后就不去做审计了,他们按财务报表直接出报告。
刑事判决书显示,长波物流依据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在吉林银行大连分行获取了5.8亿元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现已逾期至今未还,经辽宁宁大会计司法鉴定所鉴定:截止2018年11月21日,长波物流在吉林银行大连分行贷款余额5.80亿元,利息9277.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18日,吉林银行大连分行贷款本息至少损失6.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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