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关于印发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省应急综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企业复工带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威胁,做好复工复岗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安徽省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参照执行。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承担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由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同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日常预防控制,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做好工作环境及周边区域预防性消毒工作。
二、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复工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临时隔离观察室,落实人员、车辆进出体温检测等制度。生产区域、作业场所、办公区域等功能性单元要尽量独立,有条件的采取封闭管理。统筹做好相关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班对到岗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工作,建立个人健康登记管理制度。及时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健康异常者,应及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处置。
四、加强企业环境整治与消毒。企业要做好员工工作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考虑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提高车间的新风量。同时加强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落实门把手、水龙头、物体表面和餐(饮)具等易发生交叉感染的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五、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企业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灵活多变的错时上班和分时就餐制度,采取分时、分段上班,严格厨师健康检查,分时就餐、分散就餐和餐食打包等方式,防范员工因工作、就餐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同时严禁在企业内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企业会议等活动进行压缩和简化,能通过网络举办的,不得组织现场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尽量控制活动规模和时间,同时做好参与人员个人防护。
六、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企业根据工作性质为员工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防颗粒物的N95口罩。严格现场口罩佩戴制度,对员工佩戴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同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周围进行清洗消毒。对疑似病例或接触过疑似病例的人员佩戴后的口罩、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七、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复工后企业要以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员工的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同时企业要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恐慌及心理伤害,一旦发现有苗头问题,应及时安排单位医务人员或者当地心理干预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的干预和辅导,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附件: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试行)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复工企业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源头管控,严防带病员工入企
(一)返岗前开展人员摸排登记
企业要切实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落实封闭化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外地返岗人员管理工作。及时对每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近期出行情况开展摸排登记,来自湖北省等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尚处于医学观察期的员工建议暂不返岗;近期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暂缓返岗直至医学观察满14天。提倡员工自驾返回,尽可能减少使用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二)落实返岗后企业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返岗人员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返岗后14天内,新返岗人员应主动减少与其他员工的接触,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单位提供集体宿舍的,应尽量减少同一宿舍的居住人数。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对新返岗人员采取为期14天隔离观察措施,如安排在不同的办公室、餐厅等。
二、常规性预防控制措施
(一)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工作
企业要启动每日全体员工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工作。员工每日上岗前(必要时下午上班前或下班后)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建立个人体温曲线表,跟踪体温变化趋势。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作好登记,同时向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落实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按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如发现短时间内单位员工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了解原因,视情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二)强化企业内环境卫生学管理
1.办公场所与生产现场
重视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的卫生学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建议运行。
2.食堂、洗浴间、卫生间等公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