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9例确诊病例轨迹公布!去过这些地方!
发布时间:2020-04-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平桥区9例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截至2月3日24时,平桥区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9人,其中平西办事处6人、平桥办事处1人、甘岸办事处1人、明港镇1人;疑似病例19人。
第1例患者陈某某,居住于甘岸街道办事处孔庄村,在武汉海鲜市场送货。
1月10日乘坐G512返回信阳家中;
1月23日发病,24日在孔庄村卫生室就诊。
第2例患者张某某、第3例患者李某某居住于台北城上城,与武汉返乡学生有接触史。
1月16日与确诊患者黄某某等在平桥正兴小区一家庭餐馆聚餐;
1月18日在单位上班与3名同事密切接触;
1月24日晚上7时-9时、25日下午、26日下午,李某某在台北城上城北门对面(昌建誉峰西门西侧)王翠卫生室就诊;
1月27日至29日,每天8时至12时,李某某在农林路东头雷超会诊所就诊。
第4例患者刘某某居住于平西办事处家属院。与其外孙女(1月16日从杭州乘坐4690次列车经停武汉)有接触史。
1月18日在浉河南路铁路桥旁地锅鱼庄与确诊患者刘某某聚餐;
1月25日与确诊患者胡某在确诊患者刘某某家中聚餐;
1月27至28日在平桥名吃城对面鲁铁诊所就诊。
第5例患者黄某某居住于南一胡同。
1月13日与武汉返乡学生在区统计局家属院路南一私家餐馆就餐。
第6例患者訾某某居住于明港镇金辉花园。
1月19日与浉河区确诊病例吴某某等5人在信阳市湖东皇家庄园聚餐;
1月24日至28日在金辉花园胡医生诊所治疗。
第7例患者尹某某居住于平桥冶炼厂家属院,与浉河区确诊病例尹某某有密切接触史。
1月20日在平桥瑞龙宾馆住宿;
1月21日在丽宝广场东侧御香阁餐馆聚餐。
第八例患者刘某某,女,46岁,居住于平西街道阳光花园。
1月18日与我区确诊患者刘某某、胡某等20人在浉河南路铁路桥旁地锅鱼庄一起聚餐;
1月25日与我区确诊患者刘某某、胡某等10人(含18日聚餐人员8人)在家中聚餐;
1月25日发病,25日至29日在家服药治疗,30日到市四院就诊,31日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2月2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我区第8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第九例患者胡某,男,42岁,居住于平西街道阳光花园。
1月18日与确诊患者刘某某等20人在浉河南路铁路桥旁地锅鱼庄一起聚餐;
1月25日与刘某某等10人(含18日聚餐人员8人)在家中聚餐;
1月26日发病,在鸡公山车站一诊所输液治疗三天,后转至市四院就诊;
1月31日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2月2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我区第9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经相关部门的认真排查,掌握上述人员近期主要集中在以下场所、部位和路段活动:平西办事处家属院、阳光花园胡同、阳光花园路、平桥名吃城、小桥胡同、龙江路友谊胡同段、万象城、世界城、冶炼厂家属院、农林路雷超会诊所、台北城上城、台北城上城北门王翠卫生室、西区市场、世纪广场。
平桥区疾控中心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均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持续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
综上,请相关小区居民及近期(14日)内与上述确诊病人患者有过接触或同日在同一场所活动的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要加强自我防护,佩戴口罩在家自我隔离14天,坚持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
2.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社区电话报告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每天报告2次体温情况,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并自觉进行居家观察,严禁外出,在社区(村)医生指导下做好家庭消毒和垃圾处理。
3.居家观察期间要服从管理,有问题或困难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4.居家观察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身体出现不适,请立即就近到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与他人接触。
为了您和家人、亲友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务必遵照执行!
求紧急扩散!
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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