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泄露客户信息 违规还是违法?上海银保监局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2020-06-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针对中信银行(601998,股吧)上海虹口支行泄露用户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一事,上海银保监局已经正式介入调查。目前中信银行已经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5月6日,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发布声明指责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
王越池与笑果文化发生经济合约纠纷,笑果文化寄给他的材料中竟然包含其个人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并打印出了近两年的“流水”。
对于该行为,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向他解释为“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王越池在微博中透露,经咨询律师,依照法律,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是重要的个人隐私,银行不能把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交给第三方。王越池认为,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甚至涉嫌触犯《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其已向警方报案并做了笔录,同时向银保监会等政府监管机关投诉。
7日凌晨,中信银行针对该声明发布致歉信称,王越池所反映一事属实,该行员工确向与王越池存在纠纷的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收款记录,属于未按规定办理。目前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上海银保监局已关注到中信银行泄露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正式介入调查。
未获用户授权 违规泄露客户信息
脱口秀演员王越池在微博上称,去年自己发现笑果文化违约,拖欠了很多应付的演艺报酬,而且没有按照合同给账单明细,在自己提出异议之后,笑果文化停止了自己的一切工作。在自己提出仲裁之后,笑果文化也提出仲裁,让其赔偿3000多万。
在笑果文化寄给王越池的案件材料里面,竟然发现了其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王越池质疑,“你也没有我的身份证,你也没有我的银行卡, 你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你为什么不干脆把余额全取出来拿走呢?之后我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王越池称自己咨询了律师,依照法律,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是重要的个人隐私,银行不能把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交给第三方。王越池称已经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银保监会等政府监管机关投诉。
王越池称,没想到中信银行这么大的银行,会配合笑果文化做这种事。“我以后是不会用中信银行的任何服务了,希望给大家明鸣个警钟吧。”
在王越池委托律师发给笑果文化和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的律师函中,直指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也未经司法机关的合法调查程序,直接将银行交易明细提供给笑果文化,属于严重违法,甚至涉嫌触犯《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
中信银行致歉 涉事支行行长被撤
7日凌晨,中信银行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信中称,关于王越池通过微博反映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调取一事,“经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
中信银行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中信银行称,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是该行秉持的服务宗旨,也是银行的生命线。“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我行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强抓制度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5月6日晚,上海笑果文化在微博上回应称,相关仲裁正在进行中,其“根据相关流程采取了财产保全、提起仲裁、证据收集等法律活动”,且上述行动“均在法律及合同的框架之下进行”。
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嘛?
银行账户信息是个人信息的重要部分,在我国法律上本来是受到严格保护的。《商业银行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年12月,央行发布《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消费者金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确认信息发生泄漏、毁损、丢失时,金融机构应当在72小时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金融消费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因此,即便特定的法律对公安、检察院等国家机构为司法活动所需进行的账户查询有特别授权,但想从银行调取个人账户信息,也必须根据特定的执法程序方能获得银行的协同支持,更不用说一般企业了。
显然中信银行的作为触发了众怒,深夜发布的道歉信也引来网友一片声讨声。
北京玺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贞表示,在这一案件中,中信银行的行为违反了《民法总则》和《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
针对王越池律师函中提及的触犯刑法等指控,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指出,“泄露池子的银行流水应该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将按以下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上海银保监局已关注到中信银行泄露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已经正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