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应征被查
发布时间:2020-06-1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6月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应征被查。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了解到,孙应征曾不顾下属检察院反对意见,拍板同意“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假释。
公开履历显示,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孙应征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年10月退休。
2016年11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应征率队到武汉黄陂区调研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图片来源/黄陂区人大网
退休8个月后,孙应征被查。上述消息称,孙应征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5月28日,上游新闻刊发《“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假释三部曲曝光:特殊公函、副院长授意、政府出立功书》报道显示,2011年7月间,林明学公司员工吴某雄向丁某和身居北京某单位下属办公室要职的朱某某行贿150万元后,朱某某违规出具了“特殊业务关系人员”公函,丁、朱两人拿着公函来到武汉市检察院。
6月8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应征被查。图片来源/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庭审信息显示,武汉市城郊检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学假释的意见书,“有些情非得已”。时任武汉市城郊检察院检察长向法庭提交的证据称,丁、朱两人找到时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后要求给林明学办假释,该院虽有不同意见,但被领导直接拍板假释。接着,在时任武汉市中院副院长周滨的授意下,武汉市中院裁定假释。
上述报道显示,2011年7月27日,武汉市城郊检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学假释的意见;同年8月10日,林明学被武汉市中院裁定假释,考验期至其刑满之日。
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2011年林明学被违法假释后,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其多个“保护伞”也被查:武汉市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胡洪春,武汉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原政协主席李胜桥,武汉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人。
据悉,林明学已于2018年被重新收监;2019年,林明学被湖北黄石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一项罪名为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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