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南使馆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早日实施香港国家安全法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发布时间:2020-07-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新网约翰内斯堡6月30日电 (记者 王曦)6月30日,中国驻南非大使馆在南主流媒体《星报》《比陀新闻报》《商报》及独立传媒网站发表题为《早日实施香港国家安全法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的署名文章。
文章指出,香港国安立法并不违背基本法。基本法第18条规定了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照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从广义上讲,外交和国防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国安立法同外交国防要实现的目标本质上是一样的。国家安全事务和外交国防一样,都是中央事权,显然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内事务。香港是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有充分的权力对香港地区进行国家安全立法。
针对“相关立法是否会损害香港独立的司法权”问题,文章指出,《草案》则明确规定了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执行机制和诉讼程序等。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特区负有主要责任,这方面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和司法工作应当也必须由特区去完成。但中央也保留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这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支持和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不会取代香港特区有关机构的责任,也不会影响特区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文章指出,长期以来,香港缺乏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执法权力配置等方面不完善不健全,存在明显缺失和短板。香港特区政府也没有负责收集涉及国家安全情报和防范外部势力干预的专门机构。这些问题是导致近年来“港独”分子势力逐渐做大、香港暴恐活动不断升级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草案》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明确规定中央在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文章还指出,《草案》明确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都不必忧虑,国安立法非但不会损害而且最大程度保障人权。
此外,文章还特别强调,中国香港特区早日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法合情合法合理,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香港主流媒体纷纷认为,草案内容体现了最大程度信任依靠特区、最大程度保障人权、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等,充分显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兼顾差异,是对“一国两制”的健全和完善。短短数日内已有近300万香港市民自发签名支持涉港国家安全立法。近日香港股市、楼市表现稳定,也充分反映香港市民以至外国投资者对香港维护国安法的信心。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实施,香港将迎来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香港也将重新焕发生机。(完)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