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思政教育融入检察培训全过程(有的放矢)
发布时间:2020-07-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抓紧抓好“第一课程”
将思政教育融入检察培训全过程(有的放矢)
王艳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要求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中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第一课程”,把政治建设全面融入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教育引导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建立全员参与、多方配合的培训机制。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核心,抓住制约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各方协作参与的机制。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鼓励他们到各种班次参加座谈,了解学员思想动态,走进课堂听课,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在课程安排上,坚持在各类培训班次开设思想政治类课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课程体系的主要内容,不断增进学员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拓宽师资渠道,多途径提升教师素养。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如何,与思政课教师的能力水平密切相关。应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思政课教师综合素养。遵循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的要求,推动学院教师在参与教学研修、岗位培训的同时积极走出去,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与政治理论素养。积极探索“检察官教检察官”教学模式,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检察官、检察系统中从事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走上讲台授课,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专家参与思政课程教学,进一步拓宽思政课师资渠道。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体系建设,形成必修课加选修课的课程体系,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库。遵循学员学习特点与规律,以学员为主体,运用讲授式、双讲式、访谈式、主题研讨、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结构化研讨、学员论坛等多种教学形式,提升教学效果。坚持政治性、学理性、实效性相统一,不仅讲授理论,而且分析其背后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做到用鲜明的政治立场梳理材料、演绎理论、推理逻辑。建设爱国主义、党风廉政、传统文化、科技前沿等相关主题的现场教学基地,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贯通、相互促进。建设思政课网络教学资源库,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思政课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教育培训网络化、线上化,实现对象全覆盖、课程全方位、授课全天候。
延伸培训链条,跟踪研究学员思想动态。在培训前通过调研、问卷等方式,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学员个人需求,在此基础上科学设计教学计划,合理配备师资。培训开班后,通过组建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等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大家谈心谈话,互相交流,互相启发。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员在思想、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培训结束后,注重持续跟踪和考核反馈。通过学员交流总结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学员的意见建议。通过电话、微信等持续跟踪学员思想动态,了解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以学员评价为主对课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课程收录入相关课程库进行推广,使学员的评价反馈与课程的优化提高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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