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已致19人遇难,24人重伤
发布时间:2020-07-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浙江新闻客户端6月14日消息,6月14日9时30分,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在温岭市大溪镇政府举行。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连就事故相关问题、救援情况进行现场通报。
在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的情况通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6月13日下午,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代表温岭市委市政府,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事故发生后,省、台州市、温岭市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3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我市接公安、大溪镇报告,位于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引发周边民房及厂房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牌照为浙CM9535(属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具体事故原因据了解将由省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具体损失情况还在统计。其中重伤人员24名,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二、救援开展情况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以及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指示,省、台州市主要领导及国家应急部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救援,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现场救援、医疗救治、综合协调等6个工作组,分别由相关的领导负责,迅速投入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现场救援。接警后,我们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医护力量及当地镇村干部,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疏散群众。及时开展人员排摸,现场全面搜救。并排查隐患,严防次生事故发生。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先后调派战勤保障分队,以及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机动支队地震救援重型搜救队和杭州搜救犬队等赶赴现场增援。现场救援共投入挖掘机等大型抢险救援机械设备30多台(套),出动各类救援车辆151辆、参与救援人员2660多人次。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地进行之中。
第二、紧急救治受伤人员。我们一共出动了630多名医护人员投入救治,省地两级62名专家第一时间抵达温岭指导,参与救治。目前,受伤人员在台州市恩泽医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治疗。每家医院都有1名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开辟绿色通道,在省、台州市范围内统筹医疗专家资源,确保力量到位。对伤势较重的人员,一对一成立救治小组,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方案”,逐一加以会诊,全力以赴做好救治工作。
第三,做好善后抚慰工作。成立遇难家属接待工作专班,开展家属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置。同时,组织当地镇村干部,深入到受影响的村居开展走访慰问,平稳周边群众情绪。对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的群众,组织投亲靠友和帮助临时安置。对受影响的区域,我们设置了警戒线,及时做好交通疏导分流工作。
第四,加强周边环境监测。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周边的空气和水体开展实时监测,并对下游河道进行封堵,防止对下游水质造成次生污染。据初步判断,目前没有发现明显污染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去,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妥善做好处置相关工作。继续做好现场排查搜救,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对事故影响地区的群众及受伤人员,深入开展心理疏导,及时关注群众情绪。对事故影响地区,进一步做好建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发生次生危害。后续工作,我们将及时发布信息。同时,对各位媒体朋友的有关要求,我们将及时做好沟通和服务工作,以便大家更好地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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