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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扔苹果砸中3月大女婴案件进展:警方锁定嫌疑人疑为未成年女孩

发布时间:2018-03-2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仅三个月大的女婴凡凡,由姥姥带着在东莞一小区散步时,被高楼抛下的一颗苹果砸碎了右侧头骨,陷入昏迷的消息,此事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3月20日,凡凡的父亲余先生告诉记者,十多天过去了,凡凡依旧没有醒来,目前仍在深圳市儿童医院ICU病房中观察。但警方最新传来的消息,给余先生带来了一丝安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目前已经基本锁定高空抛物的嫌疑人。”

女婴仍昏迷不醒

警方基本锁定嫌疑人

“做梦也没想到,一颗苹果毁掉了我才3个月大的外孙女。”凡凡的姥姥董女士在接受当地电视媒体采访时表示,3月9日下午4点左右,她带着凡凡在小区里散步,“我把孙女竖起来抱在怀里,走到(单元)门口,忽然一声巨响,‘嘭’一下子(一颗苹果)掉在头上,当时我看到孙女头上立刻鼓起了很大一个包,掉在孙女头上的,都是(苹果)渣,我的肩膀上也是(苹果)渣。”

随后,凡凡就陷入了昏迷,再也没有醒来,在热心市民帮助下,凡凡立刻被送往医院抢救。余先生向红星新闻提供了一份由深圳市儿童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上面写着:“重型颅脑损伤、迟发性颅内血肿、极重度贫血、创伤性休克……”

据了解,目前凡凡已经历经了两次手术,余先生谈起女儿的伤情,非常悲痛:“医生说目前很难说能不能醒来,孩子右半边脑碎面积很大,即使醒来以后,也会有严重的后遗症,目前只能说尽量保住左半边脑部分,而从CT来看,右半边大脑几乎不怎么指望了。”

根据余先生提供的一段出事后等待救护车时的视频来看,当时孩子的头部右侧鼓起很大的肿块,而凡凡已经没有任何反应。

红星新闻了解到,事发后,东莞公安塘厦分局已组成专案组,对坠物处的楼栋进行逐户排查。3月20日,余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警方关于嫌疑人的排查情况,已经有了眉目,“警方通知我,通过对砸伤我女儿的苹果上面信息的提取,再对落下苹果的楼栋住户进行信息对比,现在已经基本锁定高空抛物的嫌疑人了。”

余先生表示,警方提取了伤人苹果上的指纹等十多项信息,将坠下苹果的楼栋里每家业主的唾液、血液、指纹等信息,进行了逐一比对。

女婴父亲透露

抛物者疑似未成年女孩

余先生从警方那里获悉,嫌疑人是在事发多日之后,主动找到警方承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警方在事发楼栋逐一比对信息样本。”

余先生透露,警方告诉他,高空抛物者基本锁定为事发楼栋20层以上一业主家十多岁的女儿,事发后疑似抛物的小女孩家长主动承认了女儿抛物的行为。对此,余先生仍有疑虑,“为什么说小女孩独自在家,是否家长为了逃避责任?”

3月20日下午,在负责调查此事的派出所里,警方详细告知了余先生当前的情况,并向余先生展示了小区监控录像,以证明在事发时段,小女孩的监护人都在其他地方,未在家中。“看了这些证据,我选择相信警方。”余先生表示,“现在基本锁定嫌疑人后,也还了小区其他业主一个清白,发生在我女儿身上的不幸遭遇,也是给所有人再一次敲响警钟:不能高空抛物。”

目前,凡凡仍旧在深圳市儿童医院ICU病房中昏迷不醒,“由于颅压太高,现在她的头骨被取掉了一部分,今天我去ICU探视她时,看到她的脚丫稍微动了一下,医生说,接下来要考虑给孩子减少药物,看看孩子能不能醒来。”

红星新闻联系东莞公安塘厦分局,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细节将在近日以通报形式,向全社会关心此事的网民做出说明。

物业考虑加强防护措施

律师:监护人要担责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黎表示,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抛物者若是未成年人,则其监护人未履行监护义务,故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发的东莞塘厦观澜碧桂园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后,小区物业将进一步加强杜绝高空抛物的宣传,并考虑采取一系列预防抛空抛物的防护措施。

相关案例:高空抛物 难觅肇事者

芜湖:1块红砖引发命案 96户业主被告上法庭

红星新闻曾报道,2016年10月4日,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死了卜英贵,也“砸乱”了芜湖市伊顿公馆小区业主们的生活。由于扔红砖的人一直没有找到,卜英贵一家将伊顿公馆28栋楼一单元1楼以上的96户176名业主,以及小区物业、开发商全部告上法庭。2017年12月29日,该案在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其中81户133名被告,按户各付给原告补偿款4395.92元,小区物业赔偿152601.48元,共计508671元。其中15户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不承担责任。

重庆:“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 22户邻居仍未交齐赔款

据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报道,郝跃在2000年5月11日凌晨,在家门口的重庆学田湾正街被高处落下的烟灰缸砸成重伤,被业内视为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直到现在,成为被告的22户邻居,仍旧没有交齐赔偿款。

红星新闻记者丨沈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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