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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0亿传销大案再判6人:发展下线逾10万人,分219层级

发布时间:2022-10-3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曾被原国家工商总局作为典型案件通报的“南京国通”传销大案,近日又有6人被判刑。

  澎湃新闻曾报道,“南京国通”传销大案系湖南张家界市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传销案件,该案涉及发展会员多达97万余人,涉案金额21亿元。

  2022年9月5日,湖南张家界慈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9个月及缓刑,或拘役、缓刑。

  判决书显示,上述6名被告人发展下线会员人数最多的达109786人,会员层级数最多的达到219层。各自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多则12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8万余元。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裁判文书网公布特大传销案判决书。以销售网络电话发展新会员返利为诱饵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慈利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张以众,股东为张以众、陈桂霞,黄鑫为监事。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通讯设备、智能手机、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咨询、全国范围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唿叫中心业务等。但该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

  2014年6月,南京国通开始运行国通会员系统,开发国通会员系统平台,大量招收会员。2015年11月25日,该公司建立国通会员系统平台网站,以销售网络电话为名,以发展新会员返利为诱饵,吸引他人加入国通会员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成为国通会员需按照会员级别缴纳相应的入会费,公司则向会员赠送一定数额的网络电话费。国通会员分为200元文字版、1000元语音版、10000元视频版、50000元商城版四个级别。除文字版会员外,成为该公司其他级别的会员后,发展新会员可获得返利,返利具体有:推荐提成,即老会员直接推荐一个会员获新会员入会费28%的奖励;报单提成,即有报单权限的老会员激活一个新会员号获新会员入会费5%的奖励;培育业绩,又称销售提成,即会员小区每周新增业绩与大区业绩对碰后,会员可获得小区新增业绩10%的奖励;差旅奖金,即会员可获得小区每月新增业绩2%的奖励;重复消费奖,即会员的下线会员到国网今来商城消费后,根据每月小区新增消费业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奖金,比例为1000元级别计0.5%,10000元级别计1%,50000元级别计1.5%。会员所得的奖金或返利称为利润余额,注册会员账号称为报单,需使用本金余额(亦称电子币),利润余额与本金余额价值相等,可以相互转换,可以在会员中买卖,可以向南京国通申请提现。所发展的下线会员以一分为二、二分为四的模式安放排列,形成金字塔状的会员网状结构。

  2015年12月,南京国通建立国网今来商城平台网站,该商城平台只有南京国通的会员才能成为商家,也只有会员才能在商城中购物,购物通过会员系统平台的奖金结算,会员购物后赠送一定数额的网络电话费。南京国通通过宣传“成为会员后可以发展新会员赚钱、会员可以享受10元包月的网络回拨电话随便打、进入国网今来商城平台购物返话费”等内容发展会员。南京国通还成立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以显示南京国通是一家规模大、实力强的集团公司,欺骗会员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共发展会员97万余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1亿余元。

  发展会员层级最多的达219层,6人被判

  本案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经人介绍注册国通会员,成为会员后,通过组织下线会员参观、考察泗阳国通集团总部、南京国通等方式宣传、推广国通公司,发展新会员进行传销活动。

  判决认定,上述6名被告人发展下线会员人数最多的达109786人,会员层级数最多的达到219层。各自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多则12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8万余元。

  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南京国通以销售网络电话费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国通会员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在国通会员系统网站注册时间、推荐人(国通会员)与被发展会员形成的上下线关系等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属于传销组织。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在传销活动中,积极宣传南京国通传销组织,发展下线会员,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了关键作用,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2年9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真、郑洪超、孔广瑶、张英、王红侠、袁国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9个月及缓刑,或拘役、缓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屡查不改,已有70多人被判

  据公开报道,早在2016年12月,针对当时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不断蔓延的趋势,原国家工商总局集中发布当年查处的7件网络传销典型案件,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是其中之二。

  通报显示,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于2015年9月4日立案查处南京国通网络传销案,查明该公司从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在销售其研发的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过程中,通过传销活动发展会员51万人,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查清收取的会员购买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费用1.4亿元,查获非法财物4883万元。

  201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原工商局发现南京国通涉嫌网络传销后,查明在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2015年9月对南京国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行查处后,南京国通开始设计新的会员管理系统,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通过传销实施牟利。至查处时,发展会员38.9万个,会员报单金额6.9亿元。

  2016年的11月,南京国通被湖南慈利县公安局刑事立案打击。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慈利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纠集陈某某等人,在南京注册成立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销售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该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先后辗转黑龙江、新疆、北京、广东多省份,将5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于2016年12月31日到该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涉嫌传销的犯罪行为。

  2017年10月下旬,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大传销案,并于2017年11月4日对张以众等73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2017年8-10月、2018年9月,同案的张真、郑洪超、孔广瑶、张英、王红侠

  、袁国江先后在全国各地落网或投案自首,最终都在慈利县人民法院受审、获刑。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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