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紫金矿业:董事长身价何以暴涨200倍
发布时间:2020-10-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一
神秘的《股权激励协议书》
举报信称,陈景河从紫金矿业股东金山贸易多次受让股权,每股仅按股票面值0.1元和每股净资产转让。在招股意向书中称,“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无关联关系,系按照《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作出的转让”,没有关联关系怎么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造假的,是为了低价转让服务的。
对于这个0.1元/股之价,紫金矿业公开的定价依据则是“金山贸易按照股票面值转让予陈景河,系按照《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对陈景河作为发行人董事长为发行人作出巨大贡献的激励”。据称,该股权转让系按照陈景河与金山贸易于2002年2月1日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执行。为什么价格这么低?上述举报者认为,那份作为定价依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系伪造,而这样做,是为偷税做准备。
记者多次致电紫金矿业高层,提出查阅这份关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截至记者发稿,紫金矿业方面尚未对记者出示上述自称存在的《股权激励协议书》。另外,金山贸易方面也表示,双方签有协议书。
安信证券保荐人徐荣建对网易财经表示,做为保荐人他们认真审核了金山贸易与陈景河之间的股权激励协议,他们可以负责的告诉广大投资者该激励协议完全合法,完全符合上市操作规章。当被问到陈景河在何种条件下行使股权激励时,徐荣建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答复。
一位金山贸易的小股东向记者表示,他从未听说过陈景河和金山贸易有《股权激励协议书》一事。
二
“机密”的国税总局调查报告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带着上述举报信,向紫金矿业所在地,福建上杭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一位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阅读信件后向记者透露,上述举报信先前被大量散发,此前有相当多的人向税务部门求证。
据称,此事一度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关注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没有问题,该交的税都交了。
该负责人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查阅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后的相关文件,同时亦不肯透露举报信中涉及的具体股权转让所交所得税数额。
这位负责人分析,举报信是“眼红”的人写的,因为紫金矿业做大了,一些人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而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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