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污染追踪:陈景河致歉 紫金矿业愿接受任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0-10-2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国日报网消息:7月19日晚上8点27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景河通过上杭县电视台上向当地各界人士道歉。他表示这次事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究其原因是公司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群众利益的关系。
为此,紫金矿业公司共实施七条补救措施,包括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排查、施行环境安全一票否决、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等等。1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针对信息披露的调查已经由专项核查升级为立案调查。有关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将在事故调查认定以及恢复重建方案确定之后随时公布。
陈景河表示,此次事故是公司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环境事故,不仅给社会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企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形象受到重创。公司会承担应有的责任,愿意接受任何的处罚和处理,感谢并虚心接受全国各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和批评。
陈景河承认,此次事故对紫金矿业的品牌形象打击很大,因为环保原本是紫金矿业对外拓展的一个品牌。尽管个别高管可能会因为这次事故离开公司,但是我们有信心从头开始新一轮的创业,通过环境安全工作的整改、提高,重塑企业的环保形象、社会责任和诚信形象,让汀江流域的人民放心。
附:致歉信全文
2010年7月3日下午,本公司所属的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待处理污水池发生渗漏,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本公司对事故发生及信息披露处置不当,造成矿山下游库区网箱鱼养殖户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深感痛心,特表示最诚挚的道歉!目前,环保部专家参与的福建省、龙岩市联合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7月16日福建省政府对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染事故做出了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渗漏突发环境事件涉嫌重大污染事故案进行立案侦查。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相关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本公司已对紫金山金铜矿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矿长和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两人进行停职检查。随着事故责任调查工作的深入,公司还将继续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董事会认识到:本次事故是公司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环境事故,不仅给社会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企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形象受到重创。究其原因,是企业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过于自信,缺乏危机和忧患意识,未能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集团公司各级管理层没有把“生命第一,环境优先”的经营方针落到实处,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应急抢险机制和危机处理能力严重不足。
本次事故教训惨痛、代价巨大。痛定思痛,董事会要求全集团切实提升环境安全意识,深刻认识环境安全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全面落实各项环保安全措施。董事会还要求全集团正确对待、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的批评和意见,认真反思,切实整改,持续强化社会责任理念,重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
公司董事会决定:
1、当前,紫金山金铜矿区要确保台风季节安全渡汛。精心测算、统筹规划、科学调度,组织完善严密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不惜一切代价抵御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确保不再发生环保安全事故。2、对环境安全问题作出特别决议,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矿山企业的环保安全系统,尾矿库设施和排污、排洪系统是重中之重。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全面提升以环保安全为重点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设备管理水平。
4、全面落实环境安全问责制,坚决执行环境安全“一票否决制”。
5、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立应急抢险工作队伍。
6、对紫金山铜矿环保处理系统进行重新规划,高标准设防, 严要求改建。
7、适时开展对紫金山金铜矿矿区的环境安全后评估及水文工程地质评价。
公司将积极做好善后各项工作,妥善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结果,承担应有的责任。
为此,公司董事会向社会各界承诺:
1、全面接受本次事件的沉重教训,加强完善环保安全内控体系建设,全力杜绝环保安全违规行为与环境安全事故。
2、坚持在规范中求发展,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认真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适度调整规划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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