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登记“住房情况”为开征房产税做准备?部门回应……|清远日报-清远Plus
发布时间:2020-11-1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11月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正式开始入户登记。目前,人口普查所查的内容有哪些?清远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如何?登记“住房情况”是否为开征房产税作准备?清远市民应当如何配合人普工作?9月15日,清远市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准备工作等内容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人口状况是一个国家最重要、最基本的国情,人口普查目的就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既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又为完善优化收入、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9月15日,清远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
清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今年1月份,清远就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至5月上旬,全面完成了市、县、乡镇、村居委等四级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经费、人员已经到位。目前,已完成了普查试点、普查区域划分、人口行政资料整理、师资业务培训、基本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等工作,并已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工作。
同时,清远及各县(市、区)已经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各级普查办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全市有230人被聘为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百人讲师团”讲师,他们将担负起全市近2万名“两员”的业务培训任务。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1226个普查区和19770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初步完成了541万人的人口行政资料整理核实工作;已采购数据采集设备(PAD)5055台、宣传马甲2万件,各项工作基本准备就绪。
清远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关注01普查时间、对象和内容是什么?据介绍,本次人口普查的时间分两个方面。
一是普查标准时点:国家普查方案规定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是入户登记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入户摸底与自主填报登记阶段,国家安排从10月11日起至10月31日入户摸底,自主填报住户也开始填报,至11月5日结束。
第二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正式普查登记阶段,要求普查员完成所有普查项目的入户登记。
普查对象则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从每个普查小区看,普查对象是指:标准时点在本普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即现住人口+户籍外出人口。”清远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住人口是指2020年10月31日晚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这部分人不管其户口登记地在何处,都要普查登记;户籍外出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这部分人,无论其外出时间长短、外出原因如何,也要普查登记。”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以及住房情况等内容。
清远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内容比较多,不同的普查表登记的指标也不同,其中除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外,所有人都要登记的短表,户项目有7个、个人项目有12个;长表登记的户项目19个、个人项目29个;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表的户项目4个、个人项目12个;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项目8个。
“要完成这些指标的登记确实需要一定时间,尤其是人口较多的家庭,耗费时间更多些。”该负责人表示,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保证登记数据质量,广大市民可以先准备好户口本,提前了解家中每一位成员的居民身份号码、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员的现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
同时,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将发放《致住户的一封信》,里面设置了一个表格,请广大市民提前了解本户人口有关情况,并于10月31日前填写好表格相关信息,在入户登记时交给普查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