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虚假宣传一样被罚,某直企产品宣传具有医疗功效
发布时间:2022-11-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蒸妙健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在宣传“海之圣氢氧发生器”产品中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经查明:2022年7月20日,蒸妙健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通过慈溪市一公司设计了店内“海之圣氢氧发生器”宣传海报,宣传内容包括该产品具有:1、激活性(激活细胞);2、穿透性(没有任何阻力,直接进入细胞);3、靶向性(直达有问题的部位);4、识别性(识别好坏细胞);5、切割性(能够阻挡病毒进入病毒和脏腑);6、剥离性(迅速将粘稠在细胞的病毒与癌细胞玻璃清出体外);7、快速性(瞬间将进入血液进入细胞、直达骨髓和神经末梢)等内容,而该蒸妙健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表示以上宣传内容是自己从网上抄来的,无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广告设计费共240元。
对于蒸妙健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中商品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800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蒸妙健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2-07,法定代表人为王举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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