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将重点纠正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
发布时间:2021-01-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新文化讯 昨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 2017年度春运工作会议。今年春运从1月13日起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1月11日为长春市春运启动日。
长春交警成立以支队长杜占武为组长的春运道路交通管理领导小组,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把力争春运期间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作为工作目标。
对重点企业车辆进行排查
春运开始前,长春交警的工作重点是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和重点路段进行一次大排查,并建立完成电子台账。
重点企业:排查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货物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
重点车辆:排查公路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营转非”客车、货车、校车等。
重点人员:排查参加春运驾驶人,对不符合春运资格人员,与准驾车型不符、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记分满12分未处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行为驾驶人,取消春运资格。同时,各大队要与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建立微信群。
重点路段: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国省公路和乡镇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安全隐患,标志和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春运期间,长春交警将重点纠正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闯红灯、涉牌涉证、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客车凌晨2~5时违规运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
要求各大队要“三见面”
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要主动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与企业法人见面、与驾驶员见面、与车辆见面。
与“两客一危”企业法人见面,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企业内部对驾驶人及车辆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三率”隐患突出单位及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企业,要集中约谈。
与车辆见面。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逾期未报废车辆、黄标车、老旧车参加春运。对挂靠车辆,要摸清底数,建好台账,保证排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到位,严防车辆漏管、失控。
与驾驶人见面。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认真核查驾驶人驾驶资质是否符合要求,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处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行为驾驶人禁止参加春运,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同时,督促参加春运企业和驾驶人注册“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注册率要达到100%。
逢春运车辆必查
春运期间,长春交警将加强对春运车辆路面检查,逢春运车辆必查。日常工作中查获的涉及春运车辆违法行为,要登记车号、车辆使用单位、驾驶人信息、具体违法行为以及处理结果统计并上报,交警支队将以交安委名义视情节函告交通运输部门,通报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大队要用好“两站两员”,每个大队至少设立一个劝导站,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
各大队要根据本地交通特点,成立春运机动巡逻组,根据线路、景点过往客运车辆的起止时间,加强路面管控,增加巡逻频次,严查超员、非法营运和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要在公路检查站设立“春运服务站”,对过往车辆及旅客提供应急服务。
发挥服务平台监督作用
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真正发挥“吉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监管作用。各大队分指挥中心要利用服务平台,派专人负责对“两客一危”车辆实行24小时监管,对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故意遮挡摄像头、不在线等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建立完整台账。支队将根据上报情况通报运输企业,函告交通、安监等行管部门。
民警加强路面检查,对春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查,违法不过岗。凡在春运期间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倒查属地管理、车辆检验、事故隐患排查、途经路段等相关人员责任。(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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