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年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 确保至年底占汽车保有量占比超5%
发布时间:2021-03-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4日消息(记者 任桐)近日,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其中今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
记者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6.4万辆,保有量占比达4.2%,高出全国水平约2.4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4。
《计划》强调,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模式,力争到2021年底,逐步提高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根据上述文件,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海南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其余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分时租赁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新增及更换的分时租赁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0%(“零关税”进口车辆暂不列入统计);新增及更换的注册网络预约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计划》指出,继续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扎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的登记管理,加快调整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比例,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保有量占比超过5%。
在加快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同时,《计划》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配套,制定全省2021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全省新建充电桩10000个,确保2021年底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总体比例保持在2.5:1以下。各市县根据车辆推广目标任务科学规划集中式充/换电站选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同时,深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基础电容配置不足等问题,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80%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服务区开展换电模式试点。
制定出台充电桩进小区工作方案,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加油站按照《海南省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试行)》开展油/氢综合站建设试点,研究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鼓励政策,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试点。
此外,根据《计划》,海南省还将探索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2021年促消费政策,各市县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市县的奖励措施,降低新能源汽车购车成本,持续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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