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
发布时间:2022-12-1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两部门: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
1月27日,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云网融合 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级市、县城和特大镇)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的算力供给体系,提升公众用户端到端网络访问体验,有效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低时延、大带宽、本地计算、安全承载、降本增效等需求,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大部分地区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城市的云网基础设施,实现“千城千兆”和“千城千池”建设目标,即千兆接入能力和云资源池覆盖超过1000个中小城市。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相关企业:
中小城市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重点,是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顺应当前云网融合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和应用基础设施按需部署,对于发展数字经济、完善宜居宜业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升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强化云网融合、产业协同、城际联动,着力提升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弥合区域数字鸿沟,增强城市治理能力,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协调推进。面向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通过组织建立项目库、打造示范标杆、推荐纳入国家有关工程等差异化手段,协调推进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承载和服务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大力提升东部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率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加快补齐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打造新兴产业载体平台,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
云网协同,产业联动。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同步推进千兆光网、5G承载网等建设,合理部署面向中小城市的云资源池、边缘云节点、内容分发网络(CDN)等设施,强化云网融合、产业协同的制度创新,促进中小城市数字化转型,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级市、县城和特大镇)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的算力供给体系,提升公众用户端到端网络访问体验,有效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低时延、大带宽、本地计算、安全承载、降本增效等需求,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大部分地区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城市的云网基础设施,实现“千城千兆”和“千城千池”建设目标,即千兆接入能力和云资源池覆盖超过1000个中小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
引导中小城市适度超前储备网络能力,有序推进区域内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部署,分区域、分场景持续深化覆盖,深化行业内和跨行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持续完善城区光缆网络,加快建设新型IP城域网、光传送网络(OTN)、5G承载网、云专网等。升级中小城市至中心城市、中小城市至乡镇、中小城市之间的光缆和传输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部署100G OTN设备,满足云边互联、公众宽带、政企专线等业务承载需要。增强网络设施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有序布局中小城市应用基础设施。
稳步推进云资源池、边缘云节点、内容分发网络等应用基础设施向中小城市下沉部署。按照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的整体布局,推动中小城市存量“老旧小散”数据中心向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地市级中小城市统筹辖区需求开展云资源布局,合理布局算力服务,带动政务、医疗、教育、产业、安全等领域的云化应用部署。鼓励在县城按需探索构建区域内的共享型边缘云节点,打造集网络、计算、存储、智能、应用等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满足新型业务应用需求。结合高清/超高清视频、AR/VR等业务分发需要,推动CDN边缘服务节点向中小城市延伸,切实提升智能分发能力,更好服务中小城市本地用户。
(三)积极推动中小城市云网技术融合创新。
以实现高效算力调度为核心,推动中小城市IP城域网与云数据中心网络、中心云与边缘云的深度融合,全面集成云、网、边算力资源。面向中小城市行业用户上云场景,加快软件定义广域网(SD-WAN)、IPv6+等网络创新技术的部署,建设智能化端到端网络管控系统,提供灵活组网、弹性随选、智能敏捷、安全可靠的云网服务,提升自动开通、差异化保障等能力,支持不同企业业务按需敏捷入云,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四)大力培育基于云网基础设施的融合应用。
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内容和应用服务企业,结合中小城市实际需求,加快研发各类基于云和高带宽的应用产品,丰富应用类型和场景。重点聚焦政务服务、社会管理、工业制造、交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千兆虚拟专网建设试点,协同部署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OTN、5G基站、边缘计算、行业终端等设施,推广应用网络切片、AI、物联网等新技术,建设适应数字化发展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鼓励相关企业和政府机构加快建设数字化云平台,推动企事业单位深度上云用云,打造一批可以在中小城市复制推广的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样板。
(五)提升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支撑能力。
鼓励中小城市结合发展需求和产业特点,构建高速、可靠、安全、弹性的“网络+平台+应用”服务体系,强化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支撑能力。鼓励中心城市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利用云网设施与中小城市建立帮扶协作,构建医联体式互联网医院、远程教育信息网络,打通线上线下业务流程,提升中小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提升企业跨区域互联和入云上平台能力,为产业向中小城市聚集准备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要建立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和产业需求,制定本地区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的统一规划、统筹部署,积极探索创新经验,分步有序推广实施。
(二)做好项目储备。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区域内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整合、优化布局、强化储备,将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到需求突出、条件具备、基础较好的项目上来,按年度形成项目清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建立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三)强化监测评估。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托项目库建设,对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从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方案、示范效应等方面开展评估,打造典型示范标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等从项目库中择优推荐纳入“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等国家有关工程。对于推荐纳入国家工程的项目,项目汇总单位和各地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促进多元投入。
进一步突出企业投资主体作用,基础电信企业要将提升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作为“十四五”投资重点,按照“千城千兆”和“千城千池”目标分解年度投资计划,确保落实到位。鼓励各类融合基础设施企业和相关行业单位新增建设投资向中小城市倾斜,发挥信息服务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形成更多产业集群和创新生态圈。引导各级政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向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补齐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对经推荐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择优给予一定支持,加快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