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深陷保健品漩涡 最终被送往医院抢救 法院为他要回了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3-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一场健康讲座、一次“专家”会诊、一顿“鸿门宴请”……在一声声“嘘寒问暖”的问候中,平日里节衣缩食的老年人常常一掷千金,渐渐掉进保健品销售陷阱。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对一宗老年人诉请保健品公司退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被告商家向原告杨大爷退还货款6万余元。
老人
一年花10万购保健品却身心财俱损
年逾七旬的杨大爷表示,2016年10月,他参加了商家开设的健康课程。在双方交流过程中,商家得知杨大爷曾中风,便以此为突破口,相继以谈心、交友、请吃饭、组织学习以及传销等方式诱骗其购买银杏叶口服液,并让其停服医院处方药。
后来,商家又以类似方式哄骗杨大爷购买“麦麦通”“癣立康”“赛荫福”“脑聪”等产品,还请来某长寿乡“刘博士”讲课,并以“自然疗法效果好”为由诱骗杨大爷再次支付上万元,参加长寿乡“百岁培养”活动。
在使用“癣立康”期间,杨大爷曾因药物过敏导致全身浮肿而住院治疗。但后来他又听信商家嘱咐,停服医院处方药,导致病情加重而晕倒,最终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支付长寿乡“百岁培养”活动费用后,商家以授课博士已去世为由取消了活动,却拒不退还培养费。
杨大爷主张,其在一年时间内前后花了近10万元购买保健产品与服务,为此散尽家财,健康状况却每况愈下。在屡次向相关部门投诉,诉求未能全部满足的情况下,杨大爷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返还全部货款及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商家
双方交易合法平等自愿拒绝退款赔偿
商家在庭审中辩称,公司具备合格的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均是正规渠道取得,是合格产品。公司与杨大爷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交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产品介绍均是客观陈述,不存在任何虚假宣传。
另外,商家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癣立康”产品是致敏原因,并称“百岁培养”活动为其他机构组织,公司仅出租了场地,杨大爷所持收据虽有公司盖章,但实际上是员工误盖。因此,杨大爷的诉讼请求纯属无理要求。
法院
商家销售方法不当退还货款6万余元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法官细捋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涉案证据后认为,商家以谈心、讲课、请吃饭等方式诱骗杨大爷购买银杏叶口服液具有高度可能性,其销售方法不当,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杨大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商家所作出的“百岁培养经费的收据盖章系工作失误导致”的解释并无证据证明且不合常理,不予采纳。
另外,杨大爷所购买的其中一款产品“赛荫福”的经销商于2016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而商家在此之后才出售该产品,所售产品不是具有合法来源的合格产品。
至于“癣立康”“脑聪”“麦麦通”等产品,由于杨大爷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购买金额,故其请求均未被采纳。另外,因该案是买卖合同纠纷,并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杨大爷诉求支付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最终,香洲法院判令商家向杨大爷退还银杏叶口服液产品货款、“百岁培养经费”及“赛荫福”产品货款共计6万余元。商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珠海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注意保留购买产品及票据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今群众所希冀的已不单是“活下去”,更是“活得好”。大家开始重视健康问题,保健品市场也随之萌生、壮大。由于业内商家良莠不齐,虚假宣传、洗脑传销等现象比比皆是,信息获取和辨别能力不足的老年人很容易深陷其中。讲座学习、“专家”会诊、免费旅游、吃饭送礼、嘘寒问暖……这一发发“糖衣炮弹”使很多老年人逐步沦为诈骗分子的“战利品”。
法官提醒,老年人要提高鉴别能力,切勿随意透露个人信息;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勿因小恩小惠放下提防;保健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身体不适应当去正规医院诊治。如若遇到相关情况应当三思而后行,多与家人沟通,或向社区、社工、警方咨询。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当保留所购买产品及票据,及时跟商家协商退货还款。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法官亦提醒商家要诚信经营,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应考虑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切勿使用诱导式销售手段误导消费者。
法官同时倡议,子女应给予父母多点关心和问候。老年人保健品骗局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社会人文课题,他们之所以容易被产品服务所蒙骗、被虚情假意所感动,说到底还是因为缺乏子女的关爱和陪伴。因此,对老年人多加陪伴和问候才是防止他们受骗的治本之策,也是子女给予父母最好的“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