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诉李国庆等5人闯办公室损害财物,索赔1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3-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去年当当起诉李国庆等五人闯入办公场所,损害公司财物,要求赔偿10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涉案两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在去年12月驳回。目前此案具体结果尚未公开。
当当网公司诉称,2019年2月20日,李国庆从当当网公司离职。2020年7月7日上午5时47分,五被告到达当当网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8层的办公场所,薛刚骗取当当网公司保安的钥匙,打开了当当网公司位于静安中心8层办公场所的大门。李国庆率众人非法闯入当当网公司办公场所,以武力控制住保安。在李国庆的指挥下,薛刚、邹培培、张巍和李俭帮助李国庆实施抢章。
五被告分工协作实施了破坏防盗系统、损坏防盗门、损坏三个分属行政、财务、法务的保险柜等侵权行为。后李国庆带走存放在保险柜的含当当网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和合同章。
2020年7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李国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李国庆于2020年7月7日7时许纠集他人在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中心当当网公司办公场所内采用强力开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扰乱该企业单位秩序,决定给予李国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五被告非法侵入当当网公司的办公场所,损坏财物并强行带走含当当网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的公章与U盾等财产,给当当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李国庆向当当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7021元(暂计),薛刚、邹培培、张巍和李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张巍、李俭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而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当当网公司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主张权利,本案属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侵权行为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因此驳回被告张巍、李俭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不过这份裁定书未公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结果。
李国庆于去年两次“抢公章”,第一次发生在4月26日,当当称“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
第二次是在7月7日,“李国庆清晨六点多钟,带30人来到办公室,将几个保安堵住,进入办公区,用电钻撬开保险柜,抢走了营业执照和U盾,保安受伤。”
随即李国庆利用公章任命了新的管理层。不过当夜李国庆就被警方带走,最终朝阳公安分局已将李国庆等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最终公章、银行U盾等物件归还给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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