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约谈汾河流域管理局等单位
发布时间:2021-03-2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山西新闻网4月30日讯(记者 葛海霞)今天上午,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山西省水利厅、太原市政府召开约谈会,就太原市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公开约谈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山西省汾河一坝管理局、太原市城市管理局和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
汾河温南社断面是国家考核断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出境处。2020年1月温南社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氨氮浓度2.50mg/L,超地表水Ⅴ类标准(氨氮浓度2 mg/L)0.3倍,2月、3月分别为Ⅳ类、Ⅴ类水质,氨氮浓度分别为0.67 mg/L、1.55 mg/L。进入4月份,温南社断面水质出现反弹,特别从4月10日开始,氨氮浓度持续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4月14日、15日出现最高峰,氨氮浓度达到5.7 mg/L、5.2mg/L,超地表水Ⅴ类标准(氨氮浓度2mg/L)1.9倍、1.6倍。
按照省领导指示,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4月17日至23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水利厅,针对太原汾河温南社断面水质超标及汾河生态补水不足的问题进行了定点督察,发现太原市治污管控措施不到位、上游生态补水保障不力是造成温南社断面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四家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立行立改。会上4家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还签署约谈会议纪要。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狠抓落实,确保6月底前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之后稳定达标,力争实现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年底全部退出劣Ⅴ类。要求太原市细化水污染治理措施,充分挖掘太原市区现有污水厂处理潜能,加快推进清徐县徐沟镇等一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部门联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省水利厅与太原市政府要建立生态补水联动机制。
我省生态环保部门将持续开展好当前正在实施的黄河(汾河)水污染治理攻坚定点帮扶工作,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工作,5月份在汾河流域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在黄河流域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地落实和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对不认真履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党委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责编:郗涛、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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