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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五仁元宵?“鼎丰真”被质疑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23-02-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随着元宵节临近,各种花式元宵、汤圆纷纷登场,你听过“黄金五仁元宵”吗?

  近日,吉林长春消费者李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长春市鼎丰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丰真公司)一款元宵品名使用“黄金”字样,涉嫌误导消费者,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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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质疑的鼎丰真公司。李洪涛/摄

  宣传“黄金”五仁元宵是元宵魁首

  消费者吐槽:“黄金”只是噱头

  据李先生反映,今年鼎丰真公司大力推广一款“黄金五仁元宵”。有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所谓“黄金五仁元宵”中的“黄金”其实只是一个噱头。该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鼎丰真元宵 汤圆上市开售 火爆销售中》的文章中,宣称“黄金五仁元宵”是元宵魁首,黄金谷物富含八种人体必备氨基酸的黄金谷物大黄米,膳食纤维含量丰富,为大米的4倍。

  1月28日,记者在长春市人民大街看到很多出租车的顶灯显示屏正不断滚动播放广告,其中“鼎丰真黄金五仁元宵”的广告格外引人注目。在南湖公园内,市民黄先生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黄金五仁元宵’最吸引人的是‘黄金’两个字,元宵与黄金完全不搭边,也不可能往元宵里面掺黄金,就是一个噱头。”

  当天,记者在鼎丰真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看到了题为《鼎丰真元宵 汤圆上市开售 火爆销售中》的文章,文章对“黄金五仁元宵”的宣传中明确标注了“富含八种人体必备氨基酸的黄金谷物,膳食纤维是大米4倍”。1月29日,记者向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反映了鼎丰真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1月31日,记者发现,该篇文章已被发布者删除。

  鼎丰真公司回应“黄金”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

  1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690号的鼎丰真公司总店。临近元宵节,店内前来选购元宵、汤圆的顾客络绎不绝。记者看到,柜台内摆放的“黄金五仁元宵”每袋售价28.80元。营业员向记者介绍:“哪来的黄金啊,这款元宵的主料是大黄米,外观色泽有些金黄。”

  鼎丰真公司营销总监钱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的执法人员正在进行调查,相关工作人员应执法人员的要求,搜集并提供宣传这款元宵产品所使用的数据资料。

  食品名称必须表明食品真实属性

  “黄金”字样易误导消费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原秘书长钟萍表示,消费者对于黄金的理解在黄金白银上,而元宵、汤圆只是一种传统节日食品。用“黄金”字样来吸引消费者进行宣传,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吉林创一(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秀燕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鼎丰真公司的宣传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关于该行为的定性应由行政机关对其宣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其宣传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进行评判后最终予以界定。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若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则鼎丰真公司可能面临相应的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吴秀燕进一步分析指出,鼎丰真公司销售的“黄金五仁元宵”涉嫌违反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该标准明确规定,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食品名称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另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正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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