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内可退个税!这个城市率先落地置换购房个税减免政策 还有城市买房可落户
发布时间:2023-02-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期,多地购房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其中,四川自贡率先落地了9月底财政部出台的置换购房个税减免政策。
10月26日,四川自贡发布27条稳地产新政,其中提出,加大改善性购房税收支持力度,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自然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购住房的,可申请退还售房已缴个税。另外,新政还包括给予特定人群购房补贴、实行“认贷不认房”、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等。
同日,广西北海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对于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此外,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另外,湖北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提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降低商品房首付比例、降低商业贷款利率等。
此外,10月27日起,浙江宁波正式施行户口迁移新政,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
自贡1年内置换购房可退个税
10月26日,自贡市住建局等5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包括置换购房个税减免、给予特定人群购房补贴、实行“认贷不认房”、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等。
新政提出,加大改善性购房税收支持力度。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自然人出售位于自贡市的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自贡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支持特定人群购房。对自贡市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居民、军人、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人员、社区基层工作者、客货运驾驶员、环卫工人、产业工人、物业从业人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自由职业者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来自贡市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省外和市外群体,在享受前有购房补贴基础上,分别再给予每套商品住房20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另外,在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方面,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单双职工差别化贷款额度限制,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75万元核定。恢复“商转公”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交楼方面,新政提出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降低预售项目交付风险、加大项目建设督导力度、防范化解重点企业风险、一盘一策化解“问题楼盘”等。
北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
10月26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出,对于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另外,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身职工45万元、已婚职工55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身职工50万元、已婚职工60万元。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是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神农架林区发布稳楼市新政
10月26日,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发布《关于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其中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及装修提取贷款总额。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额度由50万上调至60万元,装修提取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装修提取政策由原来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提高至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
同时,降低商品房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为30%。
另外,在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方面,降低商业贷款利率,对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上限不超过4.8%,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上限不超过5.05%。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认贷不认房”。
此外,在优化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条件方面,为拓宽房屋交易市场,刺激保障性住房消费,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条件由原来的购买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后需满五年可上市交易,调整为办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宁波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
10月27日起,宁波正式施行户口迁移新政,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
据了解,新政策主要有3方面调整:
一是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即在市六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产权证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
二是市六区除奉化外,租赁落户条件调整为居住和就业均满1年,即在市区同一街道租住满1年并且缴纳社保满1年,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落户社区集体户,经房东同意按“一房一户”原则也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家庭户。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
三是奉化试点“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奉化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社保缴纳满1年即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