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2022年首个风险提示:关键词反“套路” 警惕这四类风险!
发布时间:2023-02-1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银保监会2022年首个风险提示:关键词反“套路” 警惕这四类风险!)
1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2022年首个风险提示,关键词为反“套路”。
风险提示直指“套路”营销行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此类侵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的“套路”行为。
风险提示的大背景是,打着金融业务名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的套路贷以及非法集资等问题被高度关注,一直以来都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强制捆绑搭售、误导销售、砍头息等“套路”行为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比如在贷款产品营销中,有息费不透明、虚假宣传、莫名收费等类似“套路贷”行为;在保险营销中,有以“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为噱头的误导投保“套路保”行为。
银保监会的风险提示主要提示了四类风险:一是片面信息披露、隐藏产品风险等“套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二是互联网界面设置暗藏“套路”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三是互联网贷款营销不当诱导“套路”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四是套路贷、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套路”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其中,针对“套路保”行为,银保监会提及,在保险营销中,保费交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套路保”行为也是以“优惠”之名进行诱导。比如片面宣传“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此外,还有炒作“限售、限时、限量”,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或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销售误导行为。有的消费者就因所谓“免费”“限时”等套路,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到,此前互联网中介平台悟空保就曾陷入“套路保”风波。在扫码骑共享单车、停车场扫码缴费、扫码充电、扫码买纸巾等场景中, 稍不留意就被莫名投保。2020年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还通报过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等多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称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
一位互联网保险行业资深人士分析,“创新和套路之间一线之隔,对于从业者而言要更加谨慎;对消费者们也一样,在互联网类场景入口、进入投保页面时还要更加仔细的去鉴别。”
除“套路保”之外,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财”“代理退保”等名义招揽生意,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退保正常保险去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的路数更是侵害了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的典例。
据一位大型财险公司人士表示,“‘代理退保”产业链是保险业的毒瘤,不仅扰乱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更对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去年,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了工作部署,被称为金融行业的扫黑除恶行动。其中,重点整治领域中就包括了关注“非正常退保”,重点治理“代理退保”黑产业。
针对上述风险或问题,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作出了四项提示:
一、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套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险产品应载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消费者应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警惕营销中掩饰风险、隐瞒息费等行为,不要仅因为“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宣传套路而轻率购买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产品。
二、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借贷有成本,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
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提高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对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投诉渠道反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四、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