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 济宁四家村镇银行被罚
发布时间:2021-04-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4月16日消息,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泗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台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被央行罚款。
具体来看,上述4家村镇银行均因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被央行警告并处罚。其中,济宁蓝海村镇银行、山东泗水齐丰村镇银行、鱼台青隆村镇银行分别被罚款1万元;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被罚款4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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