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10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2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中新网广州4月22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2日发布近年来该省发生的10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推进落实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度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发挥行业典型案件的普法教育功能,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记者注意到,这10宗案例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等多地旅行社。
    其中,2019年10月31日,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游客相关举报投诉。经调查,当事人萧某利用其原广州国之旅国际旅行社增城分公司新塘营业部(2015年停止经营)经营者的身份,收取袁某等12名游客报名团款后,将游客转交给广东某旅游有限公司带队出境。当事人萧某从中获利2940元。萧某在不具备从事旅行社经营资质情况下,仍招徕、组织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该局对萧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94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0月10日,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民众投诉,对“珠海户外网”进行了远程勘验。网站论坛中“国际长线”板块显示有“埃及纯玩团”“与你畅游俄罗斯”等旅游宣传广告。经调查,旅游团由珠海某山国际旅行社统一安排,且该旅行社持有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该旅行社从2017年上半年起开始从事签证和组织出境旅游业务,违法所得3310元。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业整顿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310元,公司罚款25000元,直接负责人郑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对“景程荟玩”微信公众号以及“景程荟玩”网站进行远程勘验。经调查,深圳市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景程荟玩”销售旅游产品,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当事人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旅行社业务,涉案金额21389元,其中违法所得885元。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85元、罚款2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员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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