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言:政策监管滞后,保健市场良性发展受限
发布时间:2023-03-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没有方法,企业无法开展新产品功能评价,也导致新产品开发无法开展。保健食品原有法规政策的不连贯性和不延续性,形成了监管层面的无法可依,从而产生新产品开发无法开展的局面,限制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表示此次两会将提交4份建议,涉及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健食品行业、科技创新等领域。
01
促进保健食品行业
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我国保健品市场迎来快速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和欧睿预测,2022年我国功能性食品市场规模将突破6000亿元。
然而,与快速增长的保健食品市场需求相比,目前的政策监管显得有些滞后。保健食品产品审评审批周期长、政策不稳定、政策落地措施缺乏,企业对产品研发难以预期、不敢投入。
比如,2019年8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后续并没有相应的具体工作规程颁布实施,让保健食品新原料和新功能没有形成可行的实施路径;2020年11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到目前为止正式文件也没有颁布实施,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没有方法,企业无法开展新产品功能评价,也导致新产品开发无法开展。保健食品原有法规政策的不连贯性和不延续性,形成了监管层面的无法可依,从而产生新产品开发无法开展的局面,限制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面对当前现状,卢庆国建议:
一,坚定不移并大力发展我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支持本土企业加速发展。
二、探索食品、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综合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管理体系。
三、大力发展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审评审批一体化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产品能够按照法定的时限审查批准,提升审评审批效率。
四、要鼓励创新,引导保健食品新功能、新原料、新剂型的发展。
五、科学引导公众认知保健食品。
02
提高企业研发费
加计扣除比例至150%
在科技创新方面,卢庆国表示,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国的战略支撑,是赢得国际竞争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各国都在不断完善、调整、改革相关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
为了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取得显着成效。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我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措施,也是对研发活动给予财政间接投入的主要方式。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2021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
卢庆国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施行以来,在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中国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力度较小,例如:2008年法国将增量研发税收优惠改为总量优惠,最高税收抵免率由10%提高至30%;2009年韩国将中小企业适用的研发总量税收优惠抵免率由15%提高至25%等。一直以来,我国的科技创新氛围尤其是中小企业相比发达国家不够浓厚,其中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小是重要原因之一。”卢庆国进一步说道。
对此,卢庆国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50%或按研发费用25%的比例抵扣所得税,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热情,营造出企业争先创新的氛围,促使企业主动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创新,从而持续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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